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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2020-09-10 来源:尚车旅游网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了加强对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管理,确保全镇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政策的要求,特签订此目标责任书。

  一、各村是本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各村辖区内的乡(村)道、社道、户道、车辆管理实行辖区管理,由所在村负责,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二、各村需完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软件资料和道路车辆统计台帐,做到家底清楚。

  三、各村必须建立道路交通应急求援抢险预案,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领导机构,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领导。

  四、各村必须每月排查治理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危险路段,桥梁能整治的要立即进行整治,不能立即整治的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对通行有问题的要设置障碍,禁止人畜通行。

  五、坚决打击“三无”车辆,严禁“三无”车辆上路行驶,并按镇安办通知要求督促到相关部门补办手续,并将安办通知发放到“三无”车辆户主手中,留存根备查。

  六、积极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书写永久性道路交通安全标语3幅。

  七、严禁农用车,拖拉机载客,严禁摩托车载客。

  八、严禁客运车辆超速,超载,积极制止客运车辆和摩托车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积极按要求报送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资料,积极参加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会议。

  十、各村村主任为各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各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

  十一、随时提供有关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整改,随时举报打击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各村必须协助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处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和提供道路交通安全案件的线索。

  十三、协助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五进”工作,落实好辖区内的“创安”工作。

  十四、维护好辖区交通秩序,纠正、制止、报告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协助做好交通事故的伤员抢救和现场保护工作协助疏导指挥道路交通。

  X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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