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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2022-08-01 来源:尚车旅游网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节约交通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

  3、主要职责

  3.1 行政部全面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协调和管理工作。

  3.2 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派车单。

  3.3 行政部司机负责车辆平安到达目的地与返回,所管辖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4、车辆的使用管理

  4.1 车辆使用范围

  4.1.1 公司员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谈业务、开会/学习、维修设备、采购物品等。

  4.1.2 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4.1.3 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例如:员工受伤急需治疗、外单位借调用车等。

  4.2 车辆使用程序

  4.2.1 公司车辆一律为公务使用。但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亦可酌情满足管理人员因私用车的要求。

  4.2.2 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车的部门(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半天或以上的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交由行政部车辆管理员( )统一派车。

  4.2.3 若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公车时,则以“先急后缓、先货后人”的原则派车,各部门和司机应顾全大局,服从行政部部的派车调度。

  4.2.4对近似方向和时间的派车要求应尽量拼车外出;长途出差(距离容桂地区周边100公里以外的城镇)人员应尽量乘坐大巴车,以减少公司派车的次数和成本。

  4.2.5 司机按照《派车单》上报批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完毕后,须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5、车辆管理

  5.1.1 公司车辆实行分工责任制,对自己所管辖车辆全面负责,司机只有权负责自己所管辖车辆的费用报销。

  5.1.2 公司车辆分工负责如下:

  5.1.3 公司车辆均须建立车辆档案,由生产部总经理行政部负责统一管理。

  5.1.4 除公司允许的特殊员工以外,(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禁止非专职司机驾驶公司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司机的,应先征得行政部车辆管理员的批准,若司机擅自将车辆交于他人使用,无论造成事故与否,皆给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造成事故者,由司机自负其责。

  5.1.5 公司车辆按车辆分工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司机必须定期(每日下班前)检查各自的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检修,否则,追究司机的责任。

  5.1.6 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若因司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或损坏,司机须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5.1.7 司机每次出车后,须如实填写用车的里程和耗油量,按公司报销流程执行,司机需实事求是报销费用,杜绝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经济责任并开除处理。

  5.1.8 保安员须实时登记公司车辆的进出公司时间。

  6、车辆保养、维护

  6.1.1公司车辆的保养、年检、厂内维修等工作,原则上由司机负责,具体车辆之责任司机由车辆管理员指定安排。

  6.1.2 司机应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整洁(车辆每周至少要清洗一次);行政部会随时进行检查,发现有碍车容的现象,经指出后仍不作改善的,对责任司机给予10元/次罚款。

  6.1.3 当车辆出现故障时,责任司机应及时跟进维修;车辆维修之前,司机应将车辆损坏情况详实报告车辆管理员;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上时,应先征得副总同意方可进行维修,并将更换下之零配件带至公司核备。

  7、司机管理

  7.1.1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以保证行车安全;司机在行车前要检查随车证件(行驶证、驾驶证、保险证和养路费证)是否齐全,以及检查车辆性能(车辆刹车、灯光、油、水、电瓶、轮胎气压等)是否良好,发现故障及时汇报和排除,避免病车上路。

  7.1.2 司机在运送货物时,应仔细核对货物与单据是否相符,严格按照送货、接货时的交接手续办事,保证货物的安全运送。

  7.1.3 司机在接送人员时,应热情主动,尽量满足用车人员的公务用车要求;严禁中途甩人。

  7.1.4司机因公务驾车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时,属个人过失的,其罚款由当值司机自行承担20%;属车辆本身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其罚款由公司承担。司机如被扣证不能驾车时,在扣证期间应接受上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8、事故处理

  8.1.1 司机在公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立即报警、报险,并保护现场,同时将事故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由车辆管理员负责派人前往现场了解事故经过,处理善后工作,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8.1.2 司机因公务出车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费用,经财务部审核后,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 司机负次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5%,个人承担5%

  ② 司机负一半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0%,个人承担10%

  ③ 司机负主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80%,个人承担20%。

  8.1.3 凡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其事故责任概与公司无关,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包括须赔偿给他人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司机全额承担。

  8.1.4 因工作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公司将视情况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8.1.5 公车私用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由当事人负责经济赔偿,并给予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追究车辆管理员的领导责任。

  9、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10、本办法自xx年x月x日起生效执行。

  嘉兴泓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总 经 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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