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甲方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
2、定期对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督促并指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严肃查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比竞赛活动,表彰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与个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二、乙方职责
1、组织落实。单位第一负责人亲自抓安全工作,安全组织机构健全,配备了安全监察员;
2、思想落实。深入广泛地对职工、家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教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与先进典型,使职工群众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措施落实。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发生的事故及时采取措施,把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研究分析,明确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安委会批准执行;
4、制度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奖罚分明,强化监督管理;
5、责任落实。要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做到各负其责。
三、目标
1、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为零;
2、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为0;
3、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95%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90%以上;
4、特种作业人员特证上岗率100%;
5、事故及时结案率100%。
四、奖罚
1、发生特大、重大伤亡事故,单位当年工资不能晋级,不能参加评先,安全责任人扣发全年奖金不能晋级晋职,直至追究纪律责任和刑事责任。
2、超死亡率、重伤率分别扣单位工资总额的2%和1%,分别扣安全责任人三个月或一个月奖金;
3、发生经济损失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小于50万元者,扣罚安全责任人半年奖金;直接经济损失在50~100万元之间者,扣罚安全责任人全年奖金,扣罚全部职工三个月奖金;
4、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的,对安全责任人罚款100~200元,隐瞒事故不报或阻碍调查的,罚款300~500元;
5、全年无事故,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的单位,按生产经营年终考核结果兑现奖金,政绩作为评先和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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