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以及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消防事故的发生。为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岗位责任制,确保小区安全和业主人身安全,现就有关区域防火责任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安全防火责任人(产权人/使用人):
二、安全防火责任区:Z城市花园 号楼 房(商铺);
三、安全防火责任人对小区的安全防火工作具有以下权利及义务:
1.监督、执行公共场所和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制度及实施,并参与小区安全防火应急救援工作。
2.安全防火责任人不得将住宅物业改为商业用途,商户不得将经营场地、设备设施出租、转让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经营资格的单位、个人。
3.商业物业安全防火责任人须保障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应急疏散通道达到相关安全规定要求,不得存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等于物业内。
4.物业在发生安全防火事故时,安全防火责任人须及时组织人员抢救、积极协助安全事故的调查善后处理工作。
5.商业、物业安全防火责任人须在经营场所配备相应的有效消防器材。
6.负责入户门内自用区域的安全防火管理。
7.安全防火责任人在出租、转让物业时,须告知物业服务中心。
8.如有火灾应采取正确的防火灭火方法,引导相关人员扑救火灾并保护好现场
9.安全防火责任人须掌握防火消防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
10.保护好小区原有的消防设施,不发生意外情况,严禁使用消防器材。
11.认真遵守、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地方政府相关消防法规。
12.凡因违反规定所发生的安全消防事故,由安全防火责任人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物业服务中心、区域防火责任人各一份。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安全防火责任人:
Z城市花园物业服务中心 电话:
物业服务中心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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