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经研究决定,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20--年1月20日始,2月12日止,2月13日(周一)学生正式上课。为确保全体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愉快、充实、有意义的寒假,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20--年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的通知》(某教基〔20--〕--号)精神,我县新一届高中三年级学生,各高中学校可在1月25日至2月5日集中组织学生进行补课(具体时间由各高中学校自行安排),补课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补课要以答疑、辅导等形式进行,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凡组织高一年级新生提前军训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经县教育局备案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可提前开学军训,且不得组织课堂教学,开学时间不得早于2月13日。各学校还需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认真抓好期末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分析、评估本学期及学年度的教育教学工作。工作总结于1月15日前报局办公室。
2、高度重视师生及校园安全工作。一是各学校要通过召开班会、发放宣传资料、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突出防溺水、交通伤亡、消防、食品卫生等重点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二是要利用假期时间对校园隐患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做好校舍、设施设备的维修工作。三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遇重大情况要迅速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假期值班安排表于1月15日前向局办公室和基教二股各交一份。
3、严格执行“减负”规定。各学校要本着“休息为主”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减负”规定,合理布置假期特色作业。严禁组织义务教育段和高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到校集中补课或上新课,更不得有偿补课。学校不得将教育教学用房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教育局将对学校寒假集体补课行为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规补课行为公开曝光、严厉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加强中小学生的德育教育。各学校要倡导学生积极参与社会调查、社区实践、公益宣传等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志愿者及“百校千师进万家”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学生在家孝敬长辈、在校尊敬老师、在社会奉献他人,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认真做好招生和教师培训工作。各学校依据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规范招生行为,做好免试就近入学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假期要合理制定教师培训计划,积极开展教师培训工作,认真组织教师按时参加县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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