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小学数学新课标培训的心得体会

2022-06-15 来源:尚车旅游网

  一是强化了课程育人导向。各课程标准基于义务教育培养目标,将党的教育方解读1:强调素养导向,注重培育学生终身发展和适应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核心素养,格特别是真实情境中解决问题的能力。设立跨学科主题学习活动,加强学科间相互关联,带动课程综合化实施,强化实践性要求。三是研制了学业质量标准。各课程标准根据核心素养发展水平,结合课程内容,整体刻画不同学段学生学业成就的具体表现特征,形成学业质量标准,引导和帮助教师把握教学深度与广度,为教材编写、教学实施和考试评价等提供依据。

  各课程标准针对“内容要求”提出“学业要求”“教学提示”,细化了评价与考试命题建议,注重实现“教一学一评”一致性,增加了教学、评价案例,不仅明确了“为什么教”“教什么”“教到什么程度”,而且强化了“怎么教”的具体指导,做到好用、管用。五是加强了学段衔接。注重幼小衔接,基于对学生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领域发展水平的评估,合理设计小学一至二年级课程,注重活动化、游戏化、生活化的学习设计。依据学生从小学到初中在认知、情感、社会性等方面的发展,合理安排不同学段内容,体现学习目标的连续性和进阶性。了解高中阶段学生特点和学科特点,为学生进一步学习做好准备。

  新课程标准的课程理念解读:

  1、确立核心素养导向的课程目标(四基:和基本活动经验;四能:发现、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设计体现结构化特征的课程内容(选择、组织、呈现)

  3、实施促进学生发展的教学活动(学生主动学习,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是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

  4、探索激励学习和改进教学的评价(激励学生学习,改进教师教学,多元的评价主体和多样的评价方式,鼓励学生自我监控)

  5、促进信息技术与数学课程融合(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设计生动的教学活动,促进数学教学方式方法的变革)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

  数学核心素养是在数学学习活动中逐步形成的具有数学基本特征的思维品质与关键能力,是数学课程目标的集中体现,反映了数学的学科特征及其独特的育人价值,是现代社会公民素养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学核心素养具有高度的整体性、一致性和阶段性,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会用数学的眼光观察现实世界:表现为抽象能力(包括数感、量感、符号意识)、几何直观、空间观念与创新意识。

  (2)会用数学的思维思考现实世界:表现为运算能力、推理意识或推理能力。

  (3)会用数学的语言表达现实世界:表现为数据意识或数据观念、模型意识或模型观念、应用意识。

  在小学阶段,学生认识了正有理数,掌握了正有理数的四则运算,知道可以用字母表示数、数量关系及规律。在初中阶段,学生将认识负数、无理数,学习它们的四则运算,还将学习代数式、方程、不等式、函数等内容。这些内容构成了初中阶段数与代数领域“数与式”“方程与不等式”和“函数”三个主题。“数与式”是代数的基本语言,初中阶段关注用字母表述代数式,以及代数式的运算,字母可以像数一样进行运算和推理,通过字母运算和推理得到的结论具有一般性;“方程与不等式”揭示了数学中最基本的.数量关系(相等关系和不等关系),是一类应用广泛的数学工具;“函数”主要研究变量之间的关系,探索事物变化的规律;借助函数可以认识方程和不等式。数与代数领域的学习,有助于学生形成抽象能力、推理能力和模型观念,发展几何直观和运算能力。

  初中阶段数与代数领域包括“数与式”“方程与不等式”和“函数”三个主题,是学生理解数学符号,以及感悟用数学符号表达事物的性质、关系和规律的关键内容,是学生初步形成抽象能力和推理能力、感悟用数学的语言表达现实世界的重要载体。数与式的教学。教师应把握数与式的整体性,一方面,通过负数、有理数和实数的认识,帮助学生进一步感悟数是对数量的抽象,知道绝对值是对数量大小和线段长度的表达,进而体会实数与数轴上的点一一对应的数形结合的意义,会进行实数的运算;另一方面,通过代数式和代数式运算的教学,让学生进一步理解字母表示数的意义,通过基于符号的运算和推理,建立符号意识,感悟数学结论的一般性,理解运算方法与运算律的关系,提升运算能力。方程与不等式的教学。应当让学生经历对现实问题中量的分析,借助用字母表达的未知数,建立两个量之间关系的过程,知道方程或不等式是现实问题中含有未知数的等量关系或不等关系的数学表达;引导学生关注用字母表示一元二次方程的系数,感悟用字母表示的求根公式的意义,体会算术与代数的差异。

  数学核心素养是在数学学习活动中逐步形成的具有数学基本特征的思维品质与关键能力,是数学课程目标的集中体现,反映了数学的学科特征及其独特的育人价值,是现代社会公民素养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学核心素养具有高度的整体性、一致性和阶段性,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会用数学的眼光观察现实世界:表现为抽象能力(包括数感、量感、符号意识)、几何直观、空间观念与创新意识。

  (2)会用数学的思维思考现实世界:表现为运算能力、推理意识或推理能力。

  (3)会用数学的语言表达现实世界:表现为数据意识或数据观念、模型意识或模型观念、应用意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