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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劳动仲裁申请书集锦

2023-09-22 来源:尚车旅游网

  申请人:,男,汉族,1984年1月07日生,身份证号:家住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重庆东风渝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住址:

  邮编:

  负责人:刘玲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2500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4330元(1月20日至3月12日2500/3052=4333)及奖金20xx元(20xx年12月奖金1000元及20xx年1月奖金1000元);

  3、裁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xx年3月至20xx年8月份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中公司承担部分1852、8元(308、86=1852、8);

  4、共计金额10685、8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3月23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正式工作,并于同日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份,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期限为20xx年3月22日起至20xx年3月21日止,其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工作内容为驻外销售人员;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报酬为底薪2500元,试用期工资为每月1800元,但在合同中写的试用

  期工资却是每月工资900元。申请人在20xx年6月份转正后公司一直拖延到9月份才开始给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且直到20xx年3月12日为止也未给申请人发放社保卡。20xx年2月2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出转岗申请,被申请人以没有合适岗位要求申请人待岗,被申请人也未通知申请人上班,被申请人于20xx年3月12日突然电话通知申请人被公司除名。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给申请人办理相关离职手续,被申请人既不为申请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手续,也不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相关转接手续。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重庆市沙坪坝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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