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建筑劳务分包合同

2022-11-08 来源:尚车旅游网

  建筑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就王家湾安置房工程进行劳务分包。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甲方的联系方式为: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传 真:

  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传 真: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发承包双方确认前述各自的联系方式为正确并可以有效送达,倘若任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对方签收确认后方为有效。如前述联系方式不准确或无法有效送达或任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未按前述约定有效通知对方的,则由此发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该方自行承担,且对方的所有通知均视为已合法送达。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概况:

  四、结构形式:

  五、承包方式:采取甲方负责项目管理、工程用料(钢筋原材、商品砼、水泥、砂、石),乙方提供成建制劳务队伍包工、包施工用料(包模板、木枋及支撑架料、辅材)、包材料限额消耗、包二级配电(距一级配电箱50米以内)、包施工机械、小型机具及设备、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责任范围内包住宅分户验收)、包工期、包生活办公区、施工区临时设施搭拆的方式承包。

  六、承包范围:

  6.1、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项目:(设计图纸中及设计变更包含的所有基础及钢筋砼结构、装修项目均属承包范围。)

  1、基础工程(桩基、破桩头除外,独立基础、条型基础埋

  深超过1.8M增加的结构工程量除外。挖土只负责人工配合清理修整基槽,填土只负责分层小型机械夯实)

  2、钢筋工程;

  3、模板工程;

  4、混凝土工程;

  5、脚手架工程;

  所有砌体、地面(屋面钢性防水层、找平、结合层)、抹灰及块

  料面层等装饰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各分项全部内容的施工以及为完成该分项内容而有的必要采取的准备工作、措施项目及有关安全与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内容。

  6.2、不包括以下项目

  1、给排水、强弱电工程。

  2、消防系统工程。

  3、内外墙保温工程。(采用保温砂浆除外)

  4、屋面、楼地面、地下室防水工程。

  5、门窗工程。

  6、扶手、拦杆工程。

  7、油漆、涂料工程。

  8、室内外墙地面砖粘贴工程。

  七、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辅材、机具:

  由乙方完成上述工程范围的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应的现场材料、工具、机具的场内转运、清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所需的用工以及图纸范围内的留洞设槽、预理件安放,支模、砌筑、抹灰、等内、外架的搭拆、周转材料的上、下车及堆码场内转运等用工。主要施工实体项目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和辅材、机具:

  7.1、基础工程

  包括所有底板垫层及以下工作,包括基底土平整夯实、机械挖填土的人工配合、基坑土方修整、清理、回填(地下室外墙回填除外),施工现场硬化用工(所在施工段);基底排水沟(含四周一圈)、集水井,基坑抽排水(含后续抽水排水),包打夯机、水泵等设备;基础砖胎模砌筑、抹灰、垫层及模板用工;防水找平层及保护层,包塔吊安装前的材料转运(钢筋、模板、木枋、等所有材料)。

  7.2、模板(包括一切模板工程)

  由乙方完成基础、主体结构、构造柱、现浇圈过梁、压顶、线条、小型构件等一切模板工程。具体包括:测量放线(轴线控制点和控制标高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其它轴线和细线由乙方负责)、配/支/拆模(含所有预留洞的模板制安拆)、定位桩施工、爆模处理、支模架搭拆(含进出场)、扣件清洗及修复、螺杆洞处理、防水螺杆的割除、砼漏浆清理、所有模板工程的文明施工,并包括以下辅材的提供及供应:铁钉、铁丝、对拉螺杆(防水螺杆除外)、穿墙PVC套管,快易收口网安装、不同砼之间的钢丝安装、蝴蝶卡、垫片、螺帽、胶垫、工具、胶带纸、海棉条、泡沫板、圆盘锯、平刨机、压刨机、手电锯、锯片、钻头等。

  7.3、钢筋(包括一切钢筋工程):

  由乙方完成基础、主体结构、构造柱、现浇圈梁、压顶、线条、小型构件、地下室找坡层钢筋等一切钢筋工程。具体包括:钢筋收料、放样下料表、制作、绑扎、工地内所有相关材料转运、绑扎柱墙的内架搭拆、废料清理堆玛、搭接电焊、对焊、钢筋机械连接(跟据甲方项目部具体要求采用)及安装(车丝前切钢筋头,由乙方负责,不另外附加费用)、垫块制作、止水片制安、预理插筋、钢筋除锈、后浇带除锈及后浇带、施工缝止水钢板焊接、电渣压力焊所用柱墙筋操作架(含操作层搭设)、所有钢筋工程的文明施工及试验用工等,并包括以下辅材及加工机械的提供与供应:电焊条、扎丝、除钢板以外的后浇带辅材、对焊机、弯曲机、切断机、张拉调直机、冷拉机、电焊机等(甲方只提供钢筋原材)。

  7.4、钢筋刚性套接头、电渣焊

  由乙方完成和提供施工场地内和钢筋水平搬运、焊接、自带焊机(配二次降压保护器)、夹具、电缆、焊剂、接头、分配电箱之后的电缆电线、焊接试件制作清理。其中,套筒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甲方购买),符合业主方、监理要求。

  7.5、混凝土(包括所有砼工程)

  由乙方完成基础、主体结构、构造柱、现浇圈梁、压顶、刚性防水砼、陶粒砼、细石砼、轻质砼、二次浇筑砼及零星构件等一切砼工程。具体工作内容包括:施工用混凝土的现场搅拌、泵送(塔吊)运输浇筑、养护、所有浇捣混凝土所需的操作平台及操作通道的临时搭设、梁、板、柱、墙施工缝凿毛处理、梁柱头清理、搅拌站后台清理、安全网及外架上混凝土渣清理、混凝土的清理回收利用、专人配合试块制作及试模的养护、爆模混凝土的处理、蜂窝麻面的处理,并提供斗车、灰铲、灰桶、养护用水管、电机和振动棒、平板振动器、磨光机、防雨彩布或塑料薄膜、养护用麻袋等施工机具和用料。

  混凝土工程的特别约定:混凝土楼面(包括底板)应适用木抹子磨平搓毛两遍以上,且最后一遍宜在混凝土收水时完成,原浆压光,达到需二次找平标准,否则找平层人工、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7.6、砌体工程

  由乙方完成放线、淋砖、砂浆搅拌、材料运输、搭拆砌筑架(不论高度)、砌筑、勾缝、留槽留洞(包括图纸内容及与其他专业配合的预留槽洞)、修补水电安装、空调、直饮水、弱电、消防等洞口,预制过梁制作安装、拉墙筋(无论预留、植筋、腰梁等)、清扫落地灰等工作,并提供搅拌机、砂浆机、斗车、灰铲、灰桶、水管、手工及电动工具。

  7.7、抹灰及楼地面砂浆找平

  由乙方完成基层清理、放线、修补、甩浆拉毛、搭拆灰架(不论高度)、调运砂浆、打点冲筋、分层找平、刷浆、洒水润湿、罩面压光、阴阳角找方、墙面挂钢丝网(含连接处及大面)、门窗塞缝及抹灰成品保护、清扫落地灰等工作,并提供灰车、灰铲、灰桶、灰槽、手工工具、挂钢丝网辅材,射钉枪、铁钉、滴水槽、止水带安装、外墙分格缝的预留及安装,灌油膏,钢丝网挂点制安(甲方只提供钢丝网)等机具和用料。

  7.8、块料面层

  由乙方完成清理、修补基层表面、放线吊线、材料卸车、转运、堆码、选料、切砖、排版、拌找平层、结合层砂浆、基层找平、铺贴块料面层、擦缝勾缝、清洁表面及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以及所需脚手架搭拆、纸箱回收等工作,保证工完场清,提供斗车、灰铲、灰桶及砂轮机(含砂轮片)、切割机(含切割片)等工具器具。

  7.9、脚手架

  由乙方完成所有材料进出场运输,堆码、外架的搭拆和加固维修(按标准要求)、脚手板铺设和翻转、水平防护棚搭拆、铺设水平兜网及安全网、结构外沿边洞口防护栏杆施工、人货梯(快速提升架)、人行走道的双排架及其安全通道和进户通道、电梯口平台,上料平台及溜槽的搭拆等工作内容,并提供所需的建筑脚手架钢管。双方约定脚手架必须按甲方要求刷油漆。

  八、材料供应和管理

  8.1、甲方供应材料

  8.1.1、工程直接材料(工程用料):钢筋原材、商品混凝土、水泥、碎石、砂子、砌筑材料、块料面层材料等主材;

  8.1.2、乙方负责材料(施工用料):除甲方供应外的其余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模板、木枋、钢管、扣件、安全网、安全防护用品等);

  8.1.3、工程直接材料: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损耗用量填报《材料需用月计划》,甲方审核后及时供应各种材料。对于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有权利和义务进行放弃申诉的权利。乙方必须按规范施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材料用量,乙方领用的直接材料(工程用料)用量按以下方式进行限额:

  8.1.3.1、钢筋按照经甲方审核的施工配料表用量×101%,不得有超过0.5m的废料(废料由甲方统一处理)且废料不充减钢筋总供应量:

  8.1.3.2、主体结构砼消耗量控制,以(施工预算砼量—钢筋含量—线管—预理铁件含量)×101.5%;

  8.1.3.3、按上述二种方式确定的材料用量另外节约材料,按照市场价甲乙双方按5:5分成,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甲方供应材料由乙方材料员同保安、甲方材料员、甲方库管员及时验收并办理领用手续,材料一经乙方验收,即视为认可该材料满足工程使用要求,其中结构砼以商品砼供应商供应数量(罐车数)和双方认可的每罐方量作为实际供应量。

  8.2、乙方供应材料

  本工程周转(模板、木枋、门架、拉杆、上下托、连接销、钢筋管、扣件)由乙方负责供应至施工现场,乙方按甲方编制或审核过的模板专项方案进行流水施工和周转使用;乙方所使用的钢管,扣件等应妥善使用,损耗或丢失均由乙方负责。

  8.3、装饰装修材料

  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损耗耗用量填报《材料需用月计划》,甲方审核后及时供应各种材料。乙方必须按规范施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材料用量,乙方领用的直接材料用量按以下方式进行限额领料:

  8.3.1、砌筑、装修水泥用量以实际面积和设计厚度为基础,按照施工配合比将损耗控制在3%以内,其他装修项目的材料用量以现行预算定额的消耗量。

  8.3.2、按上述方式确定的材料用量另外节约的材料,按市场价甲乙双方按5:5分成,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8.3.3、本合同没有约定材料允许损耗的材料,损耗均不得超出工程所在地现行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中的损耗率。否则,超出损耗允许范围的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工程工期

  具体进场日期以甲方指令为准,竣工日期年月日,最终竣工日期以业主方批准的竣工日期为准。工期控制计划:按甲方项目经理部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表和每月、每周计划执行。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足够的人员进场施工,并接受甲方、业主代表及其委派的监理公司对进度的检查督促。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批准后执行。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即使甲方代表批准同意进度计划调整,但总工期不能顺延。

  十、工程质量及检验验收

  目标:确保本工程达到合格(有创优要求另行协商)

  乙方的施工质量以现行的国家施工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及设计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乙方负责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中间验收质量)、竣工验收质量一次交验合格,并达到上述目标要求。

  10.1、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双方约定的标准,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停工和拆除、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的材料费、工期不顺延。

  10.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随时接受业主、监理公司、设计院和甲方代表的检查,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0.3、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和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应准备好自检资料。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合格后重新验收,如因乙方原因隐蔽验收不合格造成的业主罚款及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除以上条款外,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项质量控制,必须遵守甲方主管部门编制的《施工项目工程质量奖罚制度》质量条款执行,如在过程控制中达不到约定标准,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罚款,罚款在当月进度款中予以扣除,乙方放弃异议权利。

  十一、安全及文明施工

  目标:必须确保施工期内无任何重大安全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2人以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达到信阳市安全文明双优样板工地。争创河南省安全文明双优工地。

  依照法律规定,乙方应当为乙方所聘请的员工购买相关保险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接购买保险一切费用,事故发生时的发生的一切费用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11.1、甲方工作

  11.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程所需的安全技术资料,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监督和指导,协助乙方作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11.1.2、向乙方传达国家、省市和甲方有关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和其它文件。

  11.1.3、按照业主、地方及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总体要求的规定,规划整个工程文明施工,编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方案,并下发乙方。

  11.2、乙方工作

  11.2.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必须严格执行宜昌市金信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图集规定,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

  11.2.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甲方监督部门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11.2.3、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专职安全员数名,满足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并报甲方备案。及时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11.2.4、乙方必须对工人经常性的进行安全教育,分部工程安全交底、签字手续要齐全,并建立由生产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好班前活动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对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消除,全体工人应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且有权拒绝任何人要求的违章作业。

  11.2.5、乙方必须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必须向操作工作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改善劳动条件。生活用品、工作服、安全帽统一,由甲方统一购买发放给乙方,按乙方实际人数核发,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结算款项中予以扣除。其中工作服控制在150元/ 套(工人)以内(品牌工作服)。或按甲方要求自行购买发放。

  11.2.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整体规划,搞好现场的文明施工,按甲方要求,配合悬挂安全、质量、CI宣传牌(由甲方提供)。施工现场,每天下班前做到材料整齐、堆码规范、应将作业层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点,不得到处乱扔。

  11.2.7、乙方特殊工种(电焊、电工、机械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严禁从事作业。

  11.2.8、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

  11.2.9、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承包范围内的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

  11.2.10、甲方项目部制订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生活区管理等相关制度、处罚条例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乙方必须遵守。

  除以上条款外,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项质量控制,必须遵守甲方主管部门编制的《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质量条款执行,如在过程控制中达不到约定标准,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罚款,罚款在当月进度款中予以扣除,乙方放弃争议权利。

  十二、劳务工程承包费用

  承包费用中已经包括工人工资、社会保障、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计划生育费用及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12.1、结算方式:按建筑面积单价包干计算。

  (1)承包范围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按实际施工的建筑面积:多层砖混结构260元/㎡包干;小高层钢筋砼框架结构280元/㎡包干;高层钢筋砼框架结构300元∕㎡包干。

  (2)合同外零星用工:普工10元/小时,技工15元/小时。包干费用包含安全文明施工等发生的所有费用。

  12.2、乙方每月必须造好工资表,做好工人工资发放记录,并提供一份原始记录给甲方备案。

  12.3、乙方同意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节点计划每延误一天,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00元,竣工验收工期每延误一天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如果乙方最终工期达到业主要求,节点工期违约可免赔。

  12.4、劳务费用中已包含相应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辅材、机具发生的费用,除非施工过程中甲方指令失误造成重复施工或增加费用,结算时不再增加零星用工有其他一切费用。

  12.5、停工待料、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影响停工每月连续15天内不作为补偿,15天以上再补偿生活费,按15元/人、天补偿。施工现场连续停水或停电24小时以内,乙方不得要求增加费用。

  12.6、本工程一般不存在计时工及其它零星人工费用(包含零星用工内)。除非发生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范围外的工作以及因甲方指令错误导致的返工外,一律不予签工。

  十三、结算

  13.1、中期结算:根据付款方式要求的节点,乙方在付款节点工作内容施工完毕后,必须立即提供中期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后,中期结算作为甲方向乙方支付中期付款依据。如甲方要求,乙方有责任配合向业主提供规范的结算资料,并配合甲方做好与业主的核算工作。

  13.2、竣工结算:工程完工交付建设方后7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扩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约定的劳务工程承包费用结算方式,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十四、付款方式

  主体结构施工至三层封顶,按已完工程量70%支付,以后按月进度7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付至合同结算款97%(主要受建设单位办理工程款结算时间制约),余款作为保修款待保修期满扣除保修费用后一次付清。

  十五、双方权利、责任、义务

  15.1、甲方权利、责任、义务

  15.1.1、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及分部分项技术、安全交底工作,

  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提供施工图纸壹套给乙方,乙方需要加晒图纸,甲方予以配合解决,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15.1.2、甲方工程款按期拨付,如果甲方超期十五天后不付款,乙方有权停工,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15.1.3、甲方不得因资金未到帐中期停工。

  15.1.4、为乙方提供合同规定由甲方提供的设备,如有故障应及时

  派人修理。

  15.1.5、根据《材料需用月计划》表,及时足量供应材料,并运至

  施工现场。

  15.1.6、为乙方提供临时设施用房及水电设施,二级配电箱以下的

  电箱及灯具、电缆、电线等用电设施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负责在每层楼面位置安装水笼头,水笼头后的用水设施由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用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15.1.7、负责协调施工进场各分包工种之间的生产工作。

  15.1.8、负责审核乙方提交的已完工作量报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

  程进度款。

  15.1.9、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工期、质量、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

  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辞退相关的乙方管理人员、工人及班组,如仍不能改善,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或终止合同,乙方须无条件退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5.1.10、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进度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

  人力物力以满足甲方的工期等要求,如乙方无力按甲方要求实施,甲方有权派其它人员增援乙方工作,其支援工日按实际工日数计算,并按150元/工日替乙方代付增援工人的工资,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15.1.11、为乙方提供对讲机,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完成工程时在

  进度款中扣除;也可由乙方自行购买,但数量必须满足使用要求,且频率要和项目统一。

  15.1.12、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如果甲方的提供的生活区在施工

  现场外。乙方所有人员上、下班交通工具自己解决,费用自理。

  15.2、乙方权利、责任,义务

  15.2.1、乙方必须配备好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提供管理人员配置

  表及相应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乙方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管理自身的劳动班组之外应接受我司项目部管理人员的领导和安排,无条件配合其它分包队伍的工作,并不得计取配合费。

  15.2.2、乙方必须根据承包范围和内容组织足够的人员进场施工,

  以确保工程进度不受人力不足的影响。特殊工种必须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才能录用,特殊工程和管理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乙方必须在进场3天内将进场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健康证、以及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一式三份交付甲方备案。施工过程中因业主方原因,导致乙方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内容不能确定,乙方不能追究甲方的责任。

  15.2.3、乙方必须为乙方管理及施工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带

  等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15.2.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按甲方进度作业卡及指令进行作

  业,并按甲方要求及时编制《甲方供应材料需用月度计划》,以及劳动力计划、配模方案等,并交由甲方审批。

  15.2.5、乙方应提供办理伤亡保险、暂住证人员名单。生活区水电

  费由乙方负责。

  15.2.6、紧密配合好与其它专业工种的施工,承担由乙方原因给甲

  方或第三者造成的一切损失。

  15.2.7、按工程需要自备和维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机械设备、

  照明灯具、配电箱、开关箱等。机械设备、配电箱及测量仪器等,必须在型号规定、感观使用功能上满足甲方要求,并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场投入使用。

  15.2.8、施工过程中,在任何情况下,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提擅自

  停工,如发生,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一切损失。由任何原因导致工人停工、闹事、打架斗殴、拉电闸,爬塔吊、无理要求应由乙方出面处理,甲方予以配合,如果乙方推脱责任,直接将事件推给甲方管理人员处理,甲方管理人员有权直接管理,处理结果及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5.2.9、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和生活区的安全、保卫、生活、卫

  生管理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注重环境卫生,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的各项设施必须达到国家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并配备专职后勤管理人员数名,配合甲方对生活区的规划和管理。及时对施工现场、管理生活区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进行清理(负责所在管理生活区区段的卫生清理),并运至指定地点堆放。保证工作人员安全及疾病治疗等。乙方必须保证自己的人员上下班的安全与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15.2.10、无论任何原因,乙方不得发生拉电闸、爬塔吊、聚众闹

  事、上街游行等事件,如有发生则每次处以10万元的罚款,并且乙方负责人要承受工程总工程款的10%的罚款。

  15.2.11、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的,除注明外每违约一项甲方视

  情节轻重给予20__元至5000元的罚款。

  15.2.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退场,如果乙方在未施工完

  成工程退场,只按该项目已完成的工程量消耗的人工80%结算工程款,并且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十六、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16.1、保修范围及年限:地下室、层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

  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5年,装饰装修工程为2年。

  16.2、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按国家规定的时间执行。

  16.3、费用约定:有保修要求的单位工程质量缺陷保修,在保修期

  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项款项和违约金,保修期外乙方只收取材料费。

  十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

  符合甲方要求。

  十八、其它事项

  18.1、合同签订前七天内,乙方需交纳履约保证金,按每栋多层住

  宅楼交人民币壹拾万元整(RMB:10万元/每栋多层住宅楼),每栋小高层住宅楼交人民币壹拾万元整(RMB:10万元/每栋小高层住宅楼),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15天内无息退还保证金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无息退还保证金余款。但如中途因乙方原因造成劳资纠纷或工程进度、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无法满足甲方或业主的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终止合同并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后,并责令乙方赔偿损失和罚款,结算按承包范围内,已完成的工程量消耗的定额人工工日数量的80%结算工程款。

  18.2、如果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信阳市安全、文明施工双

  优样板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包干费用不计。

  18.3、甲方常驻现场代表为 同志,乙方常驻现场代表

  为 同志,负责在施工现场联系解决问题。

  18.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

  方约定采取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争议。

  18.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甲、乙双方代表签

  字、盖章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到甲方指定的帐户即生效,在甲、乙双方款讫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于互联网,或无法查实原作者姓名,版权属原作者所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