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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实施方案

2020-03-26 来源:尚车旅游网

  为贯彻落实中共藤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藤县行动学习实施方案>的通知》(藤办发〔20xx〕62号) 和中共藤县委员会组织部《藤县20xx年行动学习实施方案》(藤组通〔20xx〕42号)精神,保证全面深入推进我局行动学习工作有效开展,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学习的实施意义

  行动学习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实践论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应用,是培养人才队伍、促进科学工作、推动组织发展的思想方法体系,具有普遍性、开放性、发展性等特点,通过一套完整的流程和机制,一系列民主开放的操作方法和工具,围绕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持续不断地开展团队学习、研讨、行动、反思,确保认识不断升华、实践不断发展,最终实现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进步、增强个人能力、提升组织文化。行动学习的基本理念是干中学、学中干,强调以学习推进工作,以工作带动学习,促进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实现工作与学习合二为一。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抓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以“五年一工程”为抓手,把行动学习与解放思想、赶超跨越相结合,与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相结合,与发扬民主、优化环境相结合,与培养干部、发现人才相结合,为加快推进富民强县新跨越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行动学习,解决局机关各股室、二层机构各单位工作中遇到的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发展;培养一支综合素质高、团队意识强、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强的民政干部队伍,推动人才发展;提高局领导班子的执行力、协同力和创新力,推进学习型、教练型领导团队的建设;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形成一种常态学习、注重实践、民主决策、重抓落实的良好风气,促进优秀组织文化的形成和学习型党组织的发展。

  三、实施步骤

  行动学习实施时间为20xx年6月—20xx年12月,实施工作进程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筹备启动阶段(20X年6月)

  (一)制定实施方案(20xx年6月上旬)

  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藤县民政局行动学习实施方案,明确行动学习实施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工作思路等。

  (二)成立机构(20xx年6月上旬)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党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班子领导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本单位行动学习实施工作,审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许景强 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 韦景金 副局长

  黄寿森 副局长

  江亚平 党组副书记

  苏杰明 副局长

  成 员: 黄文思 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

  许春玲 副主任科员、社会事务和基础政权股股长

  冯秀琼 办公室负责人

  容锦发 救灾救济股股长

  陈昌富 优抚安置股股长

  周 鹏 计财股负责人、救助站站长

  覃庆雄 殡葬管理站站长

  陈周贤 低保中心负责人

  苏颖莲 低收入核对中心主任

  黄德英 婚姻登记处主任

  黄定森 太平婚姻登记处主任、项目办主任

  黎菲萍 光荣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冯秀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敏玲、李桂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股室抽调。

  (三)举行启动仪式和方法技能培训班(20xx年6月中下旬)

  1.举行行动学习启动仪式(6月中下旬)

  及时举行行动学习启动仪式,对行动学习推广实施工作作出总体部署。

  2.举办行动学习理念导入和方法技能培训班(6月中下旬)

  要在本单位内部自行组织若干次行动学习知识技能培训,讲授行动学习的理论和理念、项目实施的流程和步骤、操作过程的方法和技巧,以及特殊角色(组长、促进师)技能等,所需专家老师可向县行动办申请。

  第二阶段:推动实施阶段(20X年7月—20xx年12月)

  (一)确定选题(20xx年7月上旬)

  局行动学习领导小组办公室广泛调研并征求本地、本单位领导干部职工意见,提出若干个行动学习项目的建议题目,报领导小组确定1-2个行动学习项目。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每个项目可分为若干个分项目,每个分项目可再细分为若干个子项目,实行项目化管理,分别实施、分步推进。

  行动学习的选题应坚持如下原则:一是重要性。选择影响和制约本地、本单位整体工作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问题;二是紧迫性,应选择当前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三是综合性,选择1个单位(部门)难以解决,需要多个单位(部门)协作解决的综合性问题;四是可行性,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选择在一定人、财、物条件下,3-6个月内,最多不超过1年能较好解决或基本解决的问题,避免选题过大、过虚、过于随意。

  根据上述要求和本局实际,确定这次行动学习的选题是:调查摸清全县孤儿基本情况,按照有利于孤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采取多种方法,做好认定工作,加大孤儿的救助工作力度,拓展孤儿安置渠道,创新贯彻落实孤儿保障制度,达到“应救尽救”,保障孤儿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建项目行动小组(20xx年7月中下旬)

  根据行动学习各项目实施的需要,每个项目设召集人,由分管领导担任。在征求主要领导意见的基础上,由推动小组提出各项目行动小组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具体推动项目的实施。每个项目行动小组成员6—10 名,包括组长、联络员、学习委员、陈述者、核心学员等角色。另外,每个行动学习小组配备1—2 名促进师,如有条件可聘请专家作为观察员,为项目实施提供咨询服务和指导。随着项目实施和学习研讨的深入,每个项目可分为若干个分项目或子项目。

  (三)建立行动学习相关制度(20xx年7月上旬)

  要研究出台有利于推动行动学习的学习制度、工作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经费管理制度、促进师管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制定各类激励政策、机制,规范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营造民主平等、开放合作、积极进取、科学务实的工作学习氛围,激发参与者学习和工作的内在动力。

  (四)团队学习,形成方案(20xx年7月中旬)

  各项目、分项目和子项目都要组织召开行动小组分析研讨会,通过积极开展调查研究、集体学习、集中研讨、方案试点、总结反思等团队活动,在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的基础上形成工作实施方案或问题解决方案。项目实施方案要明确项目召集人、牵头单位、参与单位、核心学员、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和预期成果等,要明确整个行动学习过程的调研、培训、研讨、方案实施等活动的时间安排。项目实施方案需报上一级项目推动小组审批,并报县行动办备案。

  (五)评审方案,付诸实施(20xx年7月—20xx年12月)

  聘请与项目相关的专家和主管领导组成评估小组,对各项目的学习研究成果(主要是对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改进意见)进行评估,提出修改建议或意见。项目学习小组在实施方案和推进项目的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调研活动。每个行动学习小组在研讨形成项目的实施方案过程中,应安排2—4次调研活动,调研可采用座谈交流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2.组织研讨会。行动学习过程中,项目每个月至少组织1次核心学员研讨会,确保项目分管领导的参与;分项目每月至少组织2次核心学员研讨会。

  3.邀请专家辅导。行动学习小组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根据需要可自行聘请专家或通过县行动办聘请,制定培训计划后报县行动办备案。随着项目推进的深入,下分子项目的新学员,可申请县行动办统一组织对新学员进行行动学习的理念、方法和操作技能培训。

  4.严格过程控制。在项目推进之初,应按照行动学习的流程、步骤和县行动办推荐的方式方法实施,每个项目行动学习小组要保持与县行动办的紧密沟通,严格在县行动学习领导小组和推动小组的指导下开展行动学习。行动办要及时督查和密切把握行动学习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和推动小组,采取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控制措施。

  5.加强学习交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行动学习小组鼓励学员通过“中德合作广西行动学习网”、“藤县人民政府网——行动学习专栏”、“藤县行动学习QQ 群”以及各种行动学习培训班、研讨会、学员论坛等平台,积极参与行动学习的交流,促进反思和学习的不断深化。

  6.创新方式方法。在熟练掌握行动学习的流程、步骤和“头脑风暴”、“团队列名”、“鱼骨刺图”、“开放空间”、“六顶思考帽”等常用研讨方法后,综合应用多种研讨方法有效结合,积极探索和创新其他方式方法,破解工作中的难题,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7.反思完善,跟踪实施。项目实施方案在付诸实施过程中,对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项目学习小组要跟踪方案实施情况,及时了解和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反思和完善原有方案和工作措施,再实施——再反思——再实施,直至问题得到解决,切实推进项目完成。

  (六)总结固化,成果完善(20xx年12月)

  1.总结固化。项目结束后,实施单位及学员要及时总结反思,将项目推进实施过程中的经验、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保障机制以工作制度条例、主题片、主题画册等形式固化。

  2.成果完善。项目结束后,实施单位要及时召开项目成果鉴定会,聘请专家组听取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项目成果物化情况的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并予以完善。

  第三阶段:评估表彰,深入实施(20xx年1月)

  (一)实施情况评估

  要组织考评小组对各实施项目的整体实施情况开展评估。

  1.工作进展评估。单位行动学习考评小组实地调研各项目实施推进情况,听取项目小组对项目整体进展情况汇报,查阅物化成果资料,并对学员进行随机抽查座谈和问卷测评,最后进行综合评估。

  2.学员成长评估。引入和创新应用360 度评估模型等手段,对学员的成长进行评估。

  3.组织文化建设评估。通过对学员的广泛调研座谈和随机抽查测评方式,评估行动学习成果转化为组织内部知识、构建学习型文化、创建学习型组织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二)总结表彰,形成机制

  局行动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实施情况,举办行动学习总结表彰会,对优秀项目成果和优秀学员进行表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同时,根据行动学习开展情况,将行动学习成果广泛应用于各项工作实践中,并通过不断反思完善,在全县民政系统范围内形成行动学习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行动学习实施工作由局行动学习领导小组负总责,行动学习推动小组负责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指导本单位开展行动学习,促进行动学习在全县民政系统的逐步推广,局行动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和服务工作。各股室、二层机构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行动学习,亲自带头参与和推动行动学习。

  (二)强化保障,落实经费

  要为行动学习提供经费保障,确保行动学习项目顺利实施。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广泛宣传开展行动学习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措施方法,及时报道行动学习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取得的成效,为行动学习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查,确保落实

  局行动办要定期对行动学习相关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全程跟踪、了解各行动学习小组的学习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给予指导并提醒纠正。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每月25日前向县行动办报送1篇本单位实施行动学习信息,上报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动态类信息要言简意赅、讲求时效,参考类、调研性信息应突出特点、突出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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