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常工作制度。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端正,受到镇村干部和服务对象好评。按时填写出勤工作日记、服务咨询记录,全年出勤率95%以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统一安排,较好地完成单位安排的业务工作和其他日常工作。
二、农业科技推广制度。每个农技推广人员承担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引进试验、示范项目1项以上,并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认真撰写年终工作总结和有关试验、示范推广技术总结。
三、农业科技服务制度。每个农技推广人员负责联系2个以上行政村(社区),培育和指导10户以上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农户20户以上。建立包村联户、科技示范户、种养大户档案。关键农时季节每月进村入户指导不少于15天,全年不少于100天。以深入农户、田间地头进行现场技术指导,送技术、送信息上门为主要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满意。
四、培训和信息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农业科技培训,高级职称每年主讲不少于15次,培训750人次以上;中级职称每年主讲不少于10次,培训500人次以上;初级职称每年主讲不少于5次,培训250人次以上。做好农情、苗情调查和信息反馈工作,每年向上级提供有价值的农情调查资料或农业信息6篇(条)以上,撰写专题调查报告1篇以上。
五、定期培训制度。根据县农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计划,全站农技推广人员每两年轮训一次,适时组织重点骨干农技推广人员参加省级培训。对指导服务成绩突出的农技人员,鼓励支持他们到农业院校进行学历提升教育,学费在基层补助等项目经费中列支。
六、工作会商制度。每季度召集域内村级农技员、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家庭农场主代表、种养大户、村干部等开一次服务对接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会商解决农技推广服务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管理服务不脱节。
七、考核评议制度。每年按照县农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考核办法,对站农技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定期组织镇村干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村级农技员、农户代表组成的社会评议人员对农技站工作、人员进行评议。考核、评议的结果作为农技人员奖惩、提拔、调资、评优、项目支持等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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