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防火门工程委托给乙方制作安装,现就具体事宜拟定条款事项如下,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湖大琴园四标段12#楼
二、承包性质:包工包料,包产品检测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三、工程造价:甲、乙、丙级单价均为310元/平方米 。
四、质量技术要求:依据乙方提供的样品,经业主认可,该产品通过消防部门验收为最终产品质量验收依据。
五、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安装门框完毕后,甲方付至工程总款的10%;
2、门扇、油漆全部完工后,甲方付至工程总款的50%;
3、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付至工程总款的8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至工程总款的95%;
5、预留工程总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贰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金在质保期满7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六、责任范围:
1、甲方提供正常的施工用电,协助乙方处理施工外部环境,保证工程款能按合同工期及时到位,参与工程验收和签字。
2、由于防火门的质量及结构特殊性,如建筑物为小高层或高层时,甲方必须确保防火门在安装时现场具备垂直运输条件。
3、乙方按甲方认可的样品进行制作安装,保证该防火门产品通过消防等主管部门的验收。如验收不合格,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施工安全:乙方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凡在施工范围内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必须提供相关消防部门验收所需要的一切资料。以及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6、如防火门在消防整体验收中需要送样或者抽检,送检的相关手续及行政费由乙方缴纳。
7、所有门均按图纸设计尺寸生产制作。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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