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充分利用各自资源和优势,为共同做好怀化大蒲溪旅游开发区道路工程项目,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平等、自愿、诚意合作,公平互惠的原则,达成如下内部合作协议:
一、合作项目:
怀化市中方县大蒲溪旅游开发区景区道路,工程地点: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罗旧镇花山寨境内。水泥道路全长15公里(包括土石方绿化),承包合同价款暂定贰仟伍佰叁拾万元。
二、合作方法:
经双方协商同意以株洲芙蓉建设集团富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平台,以单项工程项目为基础,明确责任、分工和利润分配,上缴公司管理费,具体实施是:
1、本合作项目15公里水泥道路(包括土石方绿化)工程按甲方20xx年元月7号与发包方怀化市中方县大浦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所属条款全部由乙方全权负责实施执行。
2、600000.00)作为合同履约金,合同生效执行。进场施工满60天,无息退还乙方。
3、该工程项目乙方按合同、按结算总价(税前总造价)上缴甲方8%纯利,另上缴株洲芙蓉建设集团富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挂靠费1.5%。
4、该工程项目各种税费等均由乙方负责。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主要协调怀化市中方县大浦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关系,负责严格按照甲方所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资金及时到位;负责乙方成立工地项目部,指定乙方 为项目部经理,并发给项目部财务公章、行政公章各一枚,到工程所在地银行设立银行账户等工作;负责该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到位;监控工程资金使用,分批收取乙方应上缴的百分比,确保双方合作愉快。
2、乙方:主要负责按甲方所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全部条款的实施、执行;负责协助甲方搞好建设方的关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把关系搞僵;负责施工队伍的民工素质、技术负责,并承担工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责任费用;负责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或提前圆满完成工程任务。
以上条款双方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法律责任,本内部合作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完工全部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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