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第个教师节,丰富全县教师的文化生活,活跃节日气氛,经研究决定,拟于9月10日举办教师节文艺演出比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晚会主题:放飞希望
二、举办单位:市教育局
三、参赛单位:各乡(镇)代表队、县直各校代表队
四、比赛时间、地点:9月10日晚上8∶00,剧院
五、具体要求:
1、各参赛单位选送一个节目,时间5-7分钟。
2、节目形式不限,要求围绕主题进行编排。
3、演员必须是本单位教师,每个节目演员原则上不得超过20人,特殊情况需经组委会同意。
4、另选送一个学生节目参加表演(不参赛)。
节目形式要求:--诗朗诵,--合唱,--舞蹈(演员20人以内),--自编。
5、各代表队于8月30日前上报节目。
六、奖励办法
1、本次比赛将评出一等奖三名、二等奖六名、三等奖九名。
2、获一、二、三等奖节目的演员和指导老师发荣誉证书。
七、经费
各单位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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