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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墙批白施工合同

2022-07-29 来源:尚车旅游网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广珠铁路 标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机械租赁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合同主要内容

  1.1 甲方租用乙方 钻孔桩 机械设备用于工程施工,施工内容包括钻孔桩工程施工。

  1.2 租用的机械设备名称、规格、数量见附表一《机械租赁设备一览表》要求乙方的设备状况良好。

  1.3 机械租赁时间: 年月日至 年月日。

  2、机械租赁费单价

  2.1机械租赁费单价按附表二《机械设备租赁费用单价汇总表》约定的单价计算。其中台班单价已综合包括了机械设备台班作业所需的全部费用,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2.2 租赁机械台班费的计价均按八小时为一台班计算,不足八小时按比例折合相应台班数。 2.3机械进出场费均由乙方承担

  2.4机械施工所用油脂、燃料及机械自身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果需甲方供应时,所用甲方供应材料以甲方采购价格供应乙方。

  3、甲方责任

  3.1 负责对本工程施工作业的质量、安全、技术、作业进度进行全方位管理、控制。 3.2 甲方应配备责任心强,熟悉技术和管理的机械领工员指挥调配乙方的机械设备。

  3.3 甲方在乙方进场前必须对乙方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确定该工程的安全、质量措施和工程技术标准。

  3.4 依作业进度及时组织测量、检验和交桩,并提供相应的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等技术资料。

  3.5 负责作好施工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减少误工、待窝工,降低机械使用成本。

  3.7 对本工程的施工作业质量、安全、技术、作业进度进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3.8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指挥调配作业机械,杜绝违章作业。 3.9 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机械租费结算手续。

  4、乙方责任

  4.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施工范围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

  4.2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组织机械设备进场作业,并保证所出租的设备状态良好,满足施工作业要求。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对施工作业质量、安全、进度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作业质量和进度。

  4.3 乙方必须选派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械操作人员操作、维修人员,机械操作、维修人员必须年满18岁,身体健康,胜任施工机械岗位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人员。4.4乙方应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机械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和机械设备的相关手续,确保设备手续齐全,人员持证上岗。

  4.5乙方必须保持施工作业人员及施工机械设备的相对稳定,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机械及操作人员调动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4.6 乙方机械设备的进出场、燃油、水、电、配件、润滑油脂及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维修期间乙方应保证施工任务的正常进行。所出租设备的保管工作由乙方全权负责,如发生设备或附件丢失由乙方自负。

  4.7 按规定提报机械租赁费结算资料,办理结算和拨付。

  4.8负责为机械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交纳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并及时支付劳务人员费用。

  4.9因乙方责任造成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对甲方的罚款或其他处罚,甲方将对乙方处以两倍以上的罚款或其他处罚,甲方完成的乙方作业范围内的工程,费用在乙方机械租赁费中扣除。

  5、安全施工

  5.1 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规。

  5.2 乙方必须对参加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作业中发生人员责任伤亡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调查、处理并承担经济损失。

  6、机械租赁费的结算

  6.1 机械租赁费按照季、及末次分阶段计价,每季末前、年末按附表二《机械设备租赁费用单价汇总表》约定的台班单价和附表三《租赁机械设备完成台班数量签认表》经双方现场签认完成的机械台帐数量进行结算。

  6.2 《机械设备租赁费用单价汇总表》和《租赁机械设备完成台班数量签认表》必须经甲乙双方确认,并加盖甲乙双方公章后方可作为机械租赁费结算依据。

  6.3 机械租赁费按季、及末次结算和拨付,乙方在机械租赁费待甲方有关部门确认、审核和领导签批盖章后,作为甲方拨款的依据。

  7、环境和文物保护

  7.1 乙方应在施工作业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作业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一旦发生,其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7.2 在施工作业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 8 违约责任

  8.1 甲方按合同要求应及时拨付机械租赁费。因甲方无故拖延拨付机械租赁费造成的工期、费用损失,由甲方承担。

  8.2 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安全要求组织施工,并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作业任务。乙方不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3 因一方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对已完工程进行盘点,并据此进行末次结算。 9争议解决

  9.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裁定或通过诉讼解决。 10 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后自动失效。 11 补充协议篇二:桩机租赁合同 设备租赁协议

  承租方(甲方)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三亚迎宾路项目部 租赁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钢板桩打桩机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设备期限 租赁开始时间为 年 月 日,结束时间为 年 月日。若租赁期限已满,为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甲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应在租赁期限之前至少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同意延长租赁期限,租赁费按承租费用的月均算。

  第二条:租赁设备租金及相关费用

  1、 本协议租金实行月支付制,月租金(大写)柒万伍仟元(小写75000),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月底结帐;

  2、 桩机进出场费由方负责;

  3、 桩机维修费用由方负责。

  第三条:误工及处理办法

  施工工期如因甲方或是不可抗拒原因(天气、征地)而耽误工期,所造成的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如机械需要修理或保养,所耽误的工期则自动从当月扣除。

  第四条:司机事宜

  1、 甲方为乙方桩机司机提供住宿,其他由乙方自行解决;

  2、 文明、安全施工,如发生人身伤亡、机械损坏,乙方自负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五条:协议的解除

  1、 本协议期限满后;

  2、 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3、 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等不可抗拒原因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4、 乙方将设备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约定提供设备致使甲方不能正常施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协议,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如甲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 本协议任一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租金的权利及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 款造成另一方的损失,需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法

  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报三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解决。

  第八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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