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租(借)住房屋详细地址:
房主姓名:
房主联系电话:
(以上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
为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鉴于部分学生(家长)的迫切要求,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我校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非城关户籍学生(在城关镇有自购房者除外)原则上必须住校,因特殊原因确需在校外租房住宿的学生,必须签订如下管理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积极动员学生回校住宿,并广泛征求家长意见。
2、定期了解租住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对租住学生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教育并作出处理。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午休、晚睡,不迟到、早退,旷课。
2、切实遵守学校纪律,不购买、藏匿各类凶器及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不打架斗殴、不赌博或变相赌博,不看黄色淫秽书目、录相;不上网、不抽烟、酗酒;不谈情说爱,不带异性同学进租住地,不参与其他违法违纪活动。
3、家长应经常对租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
4、租房住宿的同学必须定期向班主任老师汇报学习和住宿情况。尤其是住地发生变更时需及时将新地址、联系方式通知老师。
5、随时接受学校检查与管理,一旦发现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学校处理。
三、校外租住系本人意愿,家长同意,租住期间,本人对自己言行及安全负责,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本人及家长承担,学校及班主任不负连带责任。
四、校外住宿生不享受国家在校寄宿生生活救助。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学校及家长各执一份)。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手印):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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