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误餐的发放和管理,现就员工误餐费发放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发放原则
1.规范运作,确保加班用餐;
2.坚持标准,及时足额发放;
3.改进服务,满足员工需求;
4.公开透明,完善监督制约。
二、管理流程
1.各车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实需要加班的检修项目,由车间管理人员填写《加班误餐申请表》,见附表,车间主任审批,报机电部、生产技术部批准。
2.机电部、生产技术部建立《加班误餐台帐》,见附表,机电部界区主管落实、审批,填写《加班误餐台帐》。
3.机电部、生产技术部经办人员,填写《加班用餐单》,见附表,审批人员必需由副部长以上人员签字,否则无效。
4.后勤管理中心(食堂)接到《加班用餐单》,按照申请单开具的金额,安排误餐,用餐单位有权选择食堂。
5.每人每班次加班误餐补助标准为20元。
6.食堂提供《加班用餐单》,机电部、生产技术部审核后报厂长批准后,按月结算(同厂部安排的招待费)。
7.加班误餐补助在下达指标内控制使用,超过控制指标部分自行处理。
三、考核 1.据实上报。
各车间要根据实际情况据实上报,对于班上可以完成,故意拖延,造成加班的,机电部、生产技术部对车间罚款100元。
2.严禁弄虚作假。
机电部、生产技术部要认真落实加班情况,对于车间弄虚作假,虚报假报的,机电部对车间罚款100元。
3.保证用餐质量。
后勤管理中心加强食堂的管理,要求食堂严格按照用餐单开具的金额足额安排,发现偷工减料、降低饭菜质量,用餐单位有权向上级部门反映。
4.公开与监督。
机电部、生产技术部月底公布各车间用餐情况统计表,供各车间、各单位共同监督。
四、其它
1.每天8:00-17:00期间发生的检修项目由机电部负责开具《加班用餐单》。
2.每天17:00-次日8:00期间发生的检修项目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办理。
3.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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