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拆迁人):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乙方(被拆迁人):
地址:
邮码:
电话:
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拆迁许可证》文号 。
第二条被拆房屋现状
(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居住面积 平方米。
(二)乙方有正式户口 人,常住人口 人,应安置人口 人,分别是 。
(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 。
第三条拆迁安置
(一)乙方安置到 ,房屋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居住面积 平方米。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住房进住手续。
(二)乙方临时过渡到 ,房屋 间。
(三)乙方临时过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保证乙方在过渡期限内回迁,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 日内,应迁入安置用房内。
第四条安置房屋的标准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标准应当符合 颁发的 标准;
(二)建造质量应当符合 ;
(三)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第五条拆迁安置房屋产权
(一)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 。乙方应与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房租及其他费用。
(二)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 。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持该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约束力。
第六条房屋拆迁补助
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 元;临时过渡费(含交通补助、供暖补助等) 元;转学补助费 元;提前搬家奖励费 元;其他补助费 元;共计人民币 元。
第七条被拆迁房屋补偿
甲方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一)作价补偿。被拆迁房屋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按每平方米 元作价补偿,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费 元。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办理被拆除房屋产权注销手续。
(二)产权调换。甲方以 地点, 房屋, 间, 平方米,补偿乙方;乙方需支付: 。
(1)结构差价 元;
(2)面积差价 元;
(3)房屋成新差价 元。
第八条搬离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应将原住房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违章拆除
乙方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或附属设施应在 年 月 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逾期
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应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 日内迁入安置住房内。逾期不搬迁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并每逾期一天罚款 元。
第十一条过渡费
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在临时过渡期内,甲方按每月 元支付乙方临时过渡费。
第十二条回迁
甲方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 天前通知乙方,并按以下方法 处理:
(一)甲方提供同面积、同质量的安置房屋。
(二)逾期 个月内,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 %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逾期超过 个月,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 %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
第十三条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一)不可抗力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二)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
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 天内通知乙方。因以上情况造成或安置延期时,逾期安置时期的临时过渡费按以下方法处理:
第十四条时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留存一份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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