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核目的
为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掘员工的潜力,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及各项工作提供依据;使生产计划能保质保量按时的完成,同时为员工工作改进和工作重点指明方向。
2 考核对象
生产系统全体员工。
3 考核原则
3.1 公平、务实、适用原则;
3.2 科学合理原则;
3.3 多角度全面考核原则。
4 考核依据
4.1 公司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政公文。
4.2 本部门的各项考核标准。
4.3 人力资源处、质量管理处、保卫处、安技管理处等部门提供的员工行政违纪、违章、违规记录和员工岗位违纪、违章记录。
4.4 员工在被考核期间的工作业绩与工作表现,各车间、班组应对所属员工的日常业绩及表现及时记录。
4.5 岗位职责中界定的内容。
4.6 其他依据。
5 组织机构
组长:主任(处长)
副组长:副主任(副处长)
考核员:
组员:主管、段长、相关人员
6 考核方式
以月份为时间单位,自部门一把手至班组员工实行逐级考核。
7 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7.1 绩效考核结果在考核完成后向被考评者反馈,并与被考评者共同制定下阶段绩效改进计划与方案。
7.2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人员调整、二次分配等依据。
7.3 考核结果要进行存档,作为公司年度评优的依据。
8 干部、段长考核评价表
被考核人:干部、段长 考核人:主管人员
要求:主管人员应按时上报《月份工作计划与总结》,对于计划、总结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由部门绩效考核员汇总并经部门讨论对需立项整改的问题填写《工作问题整改立项、消项单》落实。
工作问题整改立项、消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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