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服务规范:
1.仪表:公司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
2.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释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
第二条关于公司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发放的规定:
1.公司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由行政部统一(购买)和发放;
2.对于公司工作服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3.工作服要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妥善保管,遗失自费补做;
4.穿着工作服即代表公司之精神,必须保持整洁;
5.上门维修电脑时必须着工作服、佩戴工号牌、注重仪表;
6.离职员工如领用服装应即缴还,如未缴还者,在其薪资内扣还;
第三条办公秩序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外出工作时应关闭电脑及填写出入登记表;
2.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第四条公司物资管理条例
1.公司物资分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贵重物品、实物资产;
2.低值易耗品:笔、纸、电池、订书钉、胶水等;
3.管制品:订书机、打洞机、剪刀、美工刀、文件夹、计算器等;
4.个人保管物品:个人使用保管的三百元以上并涉及今后的费用开销的物资;
5.实物资产:物资价格达300元以上,如计算机、照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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