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根据本合同项下本片宣传推广的需求,在沟通过程中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供并确定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资料,以方便双方负责人的联络和协调。
4.2 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的活动和本片宣传推广工作进行建议和指导,甲方提前 日通知乙方,可要求乙方提供工作情况汇报和意见反馈 。
4.3 根据乙方对宣传策划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建议,及时提供市场策略、影片信息,影像图片资料,保证提供的资料准确、完整。
4.4 乙方提交的方案、资料以及相关事项应提交给甲方予以确认。
4.5 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4.6 甲方同意,乙方履行了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后,则可享有本片“联合出品方”的署名权,本片除该署名权之外的其他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著作权利完全归甲方或甲方合作方所有,与乙方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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