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学校的文化品位,推进书香校园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__市书香校园”和“__市书香家庭”活动,现将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评比条件
(一)书香校园评比条件
1.有良好的读书环境。学校有专门的图书室、阅览室,学校藏书人均拥有量达到规定标准。班级设有图书角、图书廊;校园设有读书读报橱窗,并经常进行更新。有关读书的格言和标语悬挂在校园和课室的显著位置。校园网站设有开展读书活动、创建“书香校园”的网页。
2.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将创建“书香校园”活动列入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制订专项工作方案,成立师生读书活动组织,结合学校实际提出读书活动的主题和活动口号。师生员工对创建“书香校园”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在90%以上。
3.有系列的读书活动。利用主题班会、队会、教职工大会、国旗下的讲话等形式进行广泛动员。邀请学者或有关人士作专题报告,以互动的形式探讨读书问题。开展读书征文、读书演讲、“与父母亲共读一本好书”等活动,营造“爱读书、读好书、会读书”的校园文化氛围。
4.有较好的活动效果。师生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学生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半小时,教师每天阅读时间不少于半小时。通过读书活动促进形成良好的学风、教风和校风,学生无不良行为。师生每年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有关读书活动的文章、论文。
5.热心公益事业。能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在社会活动中发挥学习表率作用,传播科学知识,倡导先进文化。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节能减排、扶贫帮困、爱心助学等活动中去。
(二)书香家庭评比
1.有浓厚的书香氛围。有自觉学习、终生学习的理念,重视智力投资。经常购买或借阅图书报刊,家庭藏书600册以上。拥有一台电脑,订阅一份以上报纸或杂志,每天坚持收看、收听一档新闻,每天学习阅读一小时,拥有一项业余爱好。
2.有显著的学习效果。重视学习的互动性,父母言传身教,子女知书达理,能充分利用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网络技术等社会文化信息资源,多渠道开展家庭读书活动,并取得一定的学习成效:诸如发表文章、获得各种等级证书、家庭成员受教育程度较高等等。
3.有和谐的家庭生活。崇尚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家庭中婆媳、夫妻、姑嫂、兄弟等关系和睦,孝敬老人,爱护子女,无家庭纠纷。家风淳朴,室内环境整洁,邻里关系融洽。家庭成员生活勤俭,遵纪守法,文娱活动健康向上。
4.热心公益事业。能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在社会活动中发挥学习表率作用,传播科学知识,倡导先进文化,带动他人学习。能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节能减排、扶贫帮困、爱心助学等活动中去。
二、评选范围和数量
(一)范围:全市中小学、在校学生家庭。
(二)各乡镇(街道)教辅室推荐书香校园和书香家庭各1-2个(城区四街道教辅室各两个,其他乡镇街道各一个),市属学校可直接申报。
三、评选办法
1.申报。参评学校、家庭分别填报《__市书香校园申报表》和《__市书香家庭申报表》(见附件)1份;提交20__-3000字的总结材料1篇。于11月30日前由教辅室汇总后,向教育局基教科上交书面推荐材料,市属学校的推荐材料直接报教育局基教科
2.评审。教育局组织对推荐学校和家庭进行考察、评审。在认真审阅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确定一批候选学校和家庭,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最终审定。
3.对评选出的“__市书香校园”和“__市书香家庭”予以通报表彰,宣传推广其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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