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xx〕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推进贵阳贵安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暨“强省会”工作大会和全省新型工业化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大会、贵阳贵安新型工业化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大会要求,全力提升工业集群集聚发展水平,将开发区打造成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主阵地和主战场。到20xx年,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等3个开发区达到千亿级规模,贵州乌当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清镇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修文经济技术开发区、观山湖区现代制造工业园区等4个开发区达到五百亿级规模,其余开发区达到百亿级以上;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比重均达到90%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推进开发区规划布局。
1、优化开发区空间布局。突出开发区产业特别是工业发展的首要功能,原则上开发区工业用地占建设用地(除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外)比重达到70%。严格执行开发区规划分级审核,及时调整优化不合理的各类规划,推动开发区规划与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有机衔接,科学划定开发区“四至”红线范围。支持开发区采用“一区多园”建设模式规划布局。(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贵安新区自然资源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引导企业和项目向开发区集中。支持和引导开发区集中连片规划,原则上新的工业项目都要集中到开发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新建工业项目进开发区的原则做好审批服务工作,对既有改扩建项目新增工业用地进行严格控制,确需在开发区外安排或对资源、环境、地质等有特殊要求的,须按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关要求加强科学论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贵安新区自然资源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推动开发区提档升级。支持国家级开发区和发展水平较高的省级开发区调规扩区,支持发展速度快、质量优的省级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推动特色工业园区申报省级经济开发区或高新技术开发区。(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做大开发区产业规模。
4、科学谋划主导产业。各开发区要聚焦先进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数字经济产业、中高端消费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新能源产业等六大新产业及已有主导产业,立足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市场前景和发展环境,明确首位产业,培育2至3个潜力产业,围绕主导产业抓发展谋划、抓招商引资、抓企业培育,推动上下游企业集聚,避免同质化竞争,实现错位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强力推进开发区工业招商。各开发区要围绕主导产业绘制产业链“全景图”“现状图”“招商图”,健全完善开发区招商工作机制,强化招商项目全过程挖掘、策划、跟踪、对接、谈判、服务等工作,形成“项目+载体+政策+推介+队伍”的全链条投资促进体系,切实增强招商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十四五”期间,每个国家级开发区新增投资50亿元级项目5个以上,每个省级开发区新增投资20亿元级项目5个以上。(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提高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能力。
6、打造适度超前的基础设施。各开发区要科学制定年度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统筹安排和有序推进开发区道路、供电、供气、给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必须保证重大项目落地需要,不得影响项目开竣工。推进开发区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开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开发区试点。进一步加大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加快推进污水处理、污水管网建设。鼓励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开发区布局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场,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确保开发区范围内工业污水应收尽收,大幅提高固废综合处置利用率。(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完善生产生活配套服务。坚持产城融合,推进开发区和城乡建设同步规划实施,加快推动开发区与城镇融合发展,原则上邻近城区的开发区所需生活性配套用地在城市建设中统筹进行安排。重点推进技术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检测平台技术中心、仓储物流中心等生产性服务配套,加快推进商贸服务、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生活性服务配套,到“十四五”期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贵安新区自然资源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着力提高开发区集约水平。
8、推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各开发区要对区域内存量工业企业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企业用地进行认定和处置,建立闲置用地处理机制,有效推进低效用地回收再供给。全面深入开展闲置厂房和“僵尸企业”清理工作,对“退城入园”、转型升级的企业优先协调使用闲置厂房,通过“腾笼换鸟”、合作开发等方式有效盘活闲置资产。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符合规划、安全生产等前提下,适度提高开发区新建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自然资源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提高开发区亩产效益。坚持“亩产论英雄”,切实提高开发区产出效益,开展土地利用情况摸底,实施土地综合利用考核评价,结合产业结构和企业规模特点,对亩均税收、亩均产值等指标开展综合评价,根据考评结果,在用地、用电、用能、用水、排污、信贷等方面进行差异化支持。到20xx年,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工业用地产出强度分别达到500万元/亩、300万元/亩以上。(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自然资源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推进标准厂房提质扩量。制定标准厂房管理及考核办法,进一步梳理标准厂房使用情况,建立使用和空置明细台账,加大对长期停产停业占用标准厂房的腾退力度,鼓励引导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项目入驻标准厂房,提高标准厂房利用率。进一步优化标准厂房建设模式,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多元化参与标准厂房建设。鼓励专业运营服务商参与标准厂房运营,提升市场化运营服务水平。到20xx年,累计新增标准厂房150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提高开发区管理服务水平。
11、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完成省级经济开发区与工业园区的机构职能整合,规范省级开发区管理机构,加快建立精干高效的内部运转机制。国家级开发区持续推进和优化聘任(用)制,省级开发区加快探索推进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机制改革,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突出开发区以产业发展为主功能,承担有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的开发区,具备条件的要加快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交由属地政府承担。(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贵安新区组织人事部,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2、提升涉企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深化开发区“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权限下放,优化审批流程,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在有条件的开发区开展商事制度改革试点,实行集中审批、容缺审批、告知承诺的管理方式,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全面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重大项目实行全程领办代办“保姆式”服务,实现服务企业不出开发区。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打造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全面推行业务办理电子化流程,大力推动“网上办”“掌上办”事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3、提高专业化运营能力。更好地发挥运营公司市场化配置资源和政府监督管理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设立国有运营公司,编制开发区管委会权责清单,厘清开发区管委会与运营公司的职责关系,确保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鼓励社会化机构独立或参与建设运营“区中园”、专业化特色园区。运营公司承担开发建设、招商引资、投资运营、专业化服务等功能。(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提升开发区开放协作水平。
14、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充分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节点城市的优势,加快建设市级对外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引进一批国际化专业化的贸促队伍,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积极探索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开展合作,实现外商投资、对外贸易、服务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全面增长,切实提升开发区对外贸易合作水平。“十四五”期间,开发区实际使用外资年均增长8%以上,开发区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0%以上,开发区服务贸易接包合同执行额年均增长15%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5、推动区域协同发展。支持开发区创新“飞地经济”合作机制,强化区域协作互补,重点围绕贵阳贵安产业发展现状及定位,加快推进贵阳市土地资源紧缺区域与贵安合作建园,以项目合作建设为抓手,加快形成开发区之间区域协同、产业分工互补的体系。强化市级工作统筹协调,进一步健全完善园区共建利益共享、指标分享的原则和机制,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强化要素保障能力。
16、高标准推进工业用地收储。实行开发区工业用地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整理、统一管理,强化工业用地的收储,严格做到拟收储地块与国土空间规划、环境保护、林地保护等各类规划的紧密衔接,提前完成涉耕、涉林地块占补平衡,提前开展涉污地块治理修复,提高工业用地供给质量。“十四五”期间,贵阳贵安累计完成工业用地收储60000亩以上。(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自然资源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7、探索工业标准地出让模式。针对已完成收储的工业用地,提前完成矿产压覆、地质灾害、区域规划环评等综合评价,明确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试行建立标准地出让模式,提高土地供应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加快推进工业项目落地建设。(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贵安新区自然资源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加强能源保障。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推进贵阳超超临界电源示范项目建设,提高开发区接入电压等级,探索以园区为单位开展电力直接交易,深化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工业企业天然气直供试点,支持天然气管输企业进行管网互通互联,鼓励天然气生产管输企业向工业企业提供直供服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9、加强融资支持。支持开发区运营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投融资合作,为开发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开展合作,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持续用好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引导基金、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转贷应急资金等政策性金融产品。(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开发区规划布局、体制机制改革、考核评价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等部门对开发区相关审批管理服务职能保持不变,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加大对各类开发区支持力度。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确保上下协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完善管理评价机制。按照省开发区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完善开发区动态调度和监测,定期通报开发区建设发展情况,对在省考核评价结果居前的开发区,给予配套资金奖励,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与开发区政策、项目、资金以及土地资源要素供给挂钩。对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及时问责。
本方案所称开发区包括:国家级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特色工业园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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