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学生食堂饮食服务承包合同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正文文本由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加注制作。未尽条款请咨询“律云”在线法律服务。
二、合同双方应认真阅读本合同。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三、承包合同必须由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承包方亲自签章,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四、因学生食堂饮食服务承包合同涉及餐饮食品安全,双方应注意涉及该方面具体操作内容的约定,做好先期风险防范。
五、双方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应基于双方的财务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约定,以确保款项流转的合法、及时、到位。
六、应确保发包人对发包项目有处分权,项目上无不利于承包经营的'权利负担。
七、一些具体涉及商务条款等具体操作事项,可根据合同双方的洽商予以补充或另行签订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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