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确保《条例》在新村聚居点管理中充分发挥作用地,乡党委政府对新村聚居点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 宣传贯彻工作进展情况
自《条例》颁布后,乡党委第一时间组织全体乡干部进行了学习,同时组织关村两委干部及新村聚居点自管委成员对《条例》全文学习,确保下一下落实小区管理有依可循,有规可依。XX乡关村两委并于6月5日组织新村聚居点内的32户农户进行《条例》内容的传达学习,让每一个农户都知晓聚居点管委会有哪些职责,农户自身有哪些义务,确保在下一步具体实施《条例》的过程中,让小区管理有序推进,使小区环境优美,小区居民幸福。
二、 贯彻《条例》 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新村聚居点自主管理委员会组成情况和履职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关村新村聚居点自管委在村两委的领导开展小区管理工作,自管委成员均由小区农户推选产生,共有人员3名,其中管委会主任由支部副书记兼任,成员2名,管理会成员按照分工负责小区内的环境、公共设施和场地等的管护。存在的主要问题:管理服务上有待提高,缺乏创新意识;小区农户的自觉性和主人翁意识还需增强。
2.新村聚居点管理经费筹措基本情况。经费来源主要是农户筹资和村委会运维资金两个方面,每年每户农户交纳100元的管理费,不足部分由村委会运维资金中列支。
3.聚居点内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情况。及时对公共设施进行维护,确保安全有效使用,满足群众的需求。
4.新村聚居点内居民管理公约制定情况。自管委牵头制定了《小区管理制度》,对涉及的房屋、公共设施维护运行、环境卫生以及小区居民遵守的规章制度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在小区落实门前五包,做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强化了住户的文明意识,促进了良好氛围的形成。
5.聚居点内自主管理员委员会刻有印章,由管委会主任具体管理。
6.自新村聚居点建后,乡政府一直将新村聚居点管理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工作职责,加强对新村聚居点组织、 指导、 协调工作及对新村聚居点管理经费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情况。
7.新村聚居点内的每栋房屋都有一个名称,方便管理。
8.新村聚居点内的每个路口都设有路标,相关点位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沿河设置了安全护栏,同时还在相应区域内设置了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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