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高校毕业生接收函办事规程
一、业务释意
出具高校毕业生接收函,系指为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出具用于办理《就业报到证》改派(即由原报到地改到吉林市报到)、申领(即离校未领取《就业报到证》的离校毕业生申请领取《就业报到证》)、补办(即《就业报到证》和《就业通知书》均丢失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补办《就业报到证》)的函件。
二、服务对象
1、择业期内要求由原报到地改派到吉林市报到的高校毕业生。
2、择业期内在吉林市落实了接收单位且离校时未领取《就业报到证》的高校毕业生。
3、择业期内因丢失要求补办《就业报到证》和《就业通知书》的高校毕业生。
4、择业期内要求返籍且离校时未领取《就业报到证》的吉林市生源高校毕业生。
三、提交材料
1、毕业证。
2、用人单位接收函(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必须提供)。
3、证明生源地的家庭户口簿(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必须提供)。
四、办事程序
1、毕业生到接收单位开具《用人单位接收函》(式样附后)。
2、毕业生持毕业证到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学历认证合格的,为其开具学历认证证明。
3、毕业生持毕业证、《用人单位接收函》、户口簿及学历认证证明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业务窗口口头申请开具《用人单位接收函》。
4、市人才服务中心对毕业生学历、接收单位资质和毕业生生源地审核合格后,为其出具《接收函》(式样附后)并加盖“吉林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接收改派专用章”和注明日期。同时将学历认证证明、《用人单位接收函》一并粘附接收函存根存档。
五、使用印鉴
1、吉林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接收改派专用章
附:1、《用人单位接收函》(式样)
2、《接收函》
附1
用人单位接收函(式样)
经研究,同意接收 ① 大学(学院) ② 届 ③ 专业 ④ 科毕业生 ⑤ 到我单位工作,请协助办理改派手续。
接收单位(签章):
毕业生签字:
签章(字)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①处填写毕业生毕业学校全称(应与原《就业报到证》一致)。
2、②处填写毕业生毕业界别(应与原《就业报到证》一致)。
3、③处填写毕业生毕业专业(应与原《就业报到证》一致)。。
4、④处填写毕业生毕业学历(应与原《就业报到证》一致)。。
5、⑤处填写毕业生姓名(应与原《就业报到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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