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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自查报告范文

2020-06-05 来源:尚车旅游网

  我校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要求,对20xx年后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及资助落实情况

  X中学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20xx年秋季在校生3265人。20xx年秋季学期和20xx年春季学期落实国家助学金资助人数656人,资助资金65.6万元,建档立卡学生65名,落实“三免”资金42250元;秋季学期落实国家助学金资助人数516人,资助资金51.6万元,建档立卡学生上报116人,正在审批,“三免”资金尚未落实。

  二、学生资助工作程序执行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学校每收到《X市教育局关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后,学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并根据《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校委会研究,制定《X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实施办法》,明确办公室职责。建立专门档案和台帐,详细记录资助程序、评审、发放等过程,并将学生申请表、领取表和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人数、名单、数额以及银行代发款等详细资料建档备查。

  2、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工作公开透明

  通过、班主任、全体学生会议和校务公开栏、微信群、QQ群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详细介绍资助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学校资助贫困生的具体措施,使每名学生都能及时获得资助信息,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全体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社会氛围。

  3、明确资助标准,保证政策程序公开

  根据X财教[20xx]200号文件精神结合《X市财政局、X市教育局关于提高我市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的通知》(X教财[20xx]63号)文件精神,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分为三档资助:第一档750元/学期,占资助人数的25%,第二档1000元/学期,占资助人数的50%,第三档1250元/学期,占资助人数的25%。

  4、合理界定资助对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1)、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农村绝对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等。

  5、制定资助程序,保证公开、透明

  1)、先由学生根据资助条件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提出书面申请并准确填写《河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孤儿、残疾和烈士子女相关证明、农村和城镇低保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所在村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以及能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有关材料等)。

  根据国家助学金评选要求,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均需履行助学金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助学金。

  2)、班主任通过调查了解、学生评议、电话家访、实地查看等方法,真正了解每名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困难程度,使得到资助的学生为名符其实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该《实行办法》,结合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了认真评审,并提出资助名单和资助档次。

  4)、将资助名单和资助档次提交校委会讨论通过,资助名单确定后,学校已将享受资助的学生名单进行张榜公布,公示7天。

  6、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

  20xx年秋季学期,学校通过学生申请,提供相关证据以及证明材料等环节,对X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建立了电子档案,电子数据已按要求上报审核。

  三、存在问题

  20xx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电子数据已上报,相关部门认定结果尚未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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