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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贵重物品管理规章制度

2020-08-16 来源:尚车旅游网

  为了保证公司贵重物品的有效管理和正常使用,公司特制定此制度。

  1、我公司贵重物品包括:笔记本电脑、自行车、工具、小灵通等。

  2、所有贵重物品都要进行建账管理,做到帐物相符,领用人必须在《领用登记表》上签字。

  3、所有贵重物品实行丢失、损坏按原价赔偿的原则。

  4、如遇员工离职、转岗等人事变动时,各部门负责人协助公司综合管理部对贵重物品进行回收,并做好登记工作。

  一、笔记本电脑管理办

  1、笔记本电脑属于贵重易损坏物品,各领用人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轻拿轻放,避免挤压和撞碰,并远离水火及各类化学物品等。同时,要注意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盗窃。使用人未尽到应有的保管义务,致使损坏及其他严重后果的,相应责任人自行承担赔偿费用。

  2、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电脑系统出现各种问题时,应立即与综合管理部取得联系,汇报电脑的故障情况,由综合管理部与公司技术人员,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未经综合管理部批准,不得自行随意拆卸电脑硬件,违反者,一经发现,即按严重违纪处理,因此,致使硬件损害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自行车管理办法

  1、各服务中心经理负责本部门自行车的日常管理、监督和协调使用。

  2、各使用人因使用时间出现交叉时,应本着相互理解、团结第一、积极协作的精神,服从服务中心经理的分配和协调。

  3、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寄存、维修等)由使用人承担。

  三、工具管理办法

  1、各运维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个人常用工具及小组公用工具,个人工具由本人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所有的工具必须正确使用,特别是电动工具必须正确、合理地使用,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使用。

  3、对于公共工具及大件工具应由服务中心经理负责进行统一管理,并进行缺陷记录。

  4、对于损坏的工具应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专用工具档案,如属人为损坏则需进行全额赔偿,如属自然损坏(需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具损坏凭据)则按照报损程序办理。

  四、小灵通管理办法

  1、小灵通只用做客服部接听工作电话使用,不能拨打私人电话、长途电话。如发现有违反规定行为,将在工资中双倍扣除通话金额。

  2、小灵通只能在工作区范围内使用,不得擅自将其带离至其他场合使用。凡违反规定者,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

  3、员工应妥善保管话机及其所有附件,并在交接班过程中完成对小灵通的交接。

  此办法解释权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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