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建议
提案人 区政协经科委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由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资金、国债资金、捐赠资金)投资或财政担保的项目、国有全资企业全部或部分出资的工程及配套建设项目。目前,我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代建型。代建制的模式主要是“专业建设”(公建中心)和“公司代建”两种,即由政府专业部门的建设和社会上具有相应资质公司的建设,以教育、卫生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和安置保障房建设项目为主。根据统计,公建中心项目约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额度10%,社会代建约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额度的59%。
2.部门基建处室型。以财政资金投资为主的交通、建设、城管等部门,由部门组织内部人员成立项目建设工作班子或下设基建科室,直接操作项目建设与管理,以交通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主。根据统计,约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额度的18%。
3.项目法人型。由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设立企业法人(如投资公司),由其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和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建成后,也由该企业负责运营与管理,以园区、铁路建设项目为代表。根据统计,约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额度10%。
4.临时机构型。一般情况下由政府牵头,抽调有关人员组成一个临时基建管理工作班子,具体实施项目报批、拆迁安置、项目建设与管理等工作,在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后,基建工作班子相应撤除,以水利建设项目为代表性。根据统计,约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额度的3%。
二、投资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会代建的项目,投资主体监管力量薄弱,缺乏对项目前期审批、工程质量管理、造价控制的经验。特别在安置房建设中表现突出,街道作为投资主体,缺少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缺乏建材等主材采购品牌的统一,综合验收由于前后标准不一,造成验收通过困难等问题。
2.项目超概算现象时有发生。根据201X年到201X年6月份完成的45个工程决算资料统计,项目超概10%以上的有10个,占比22.2%。
3.项目变更较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种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但有些由于前期工作不到位、设计不够细致等主观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时有发生。
4.部分项目进展滞后计划。有的项目因征地拆迁阻力大,延误工期;有的项目受地质情况影响,面临重大设计调整,有的项目与其他关联项目施工协调衔接不够,导致工程进度缓慢。根据督查统计,201X年计新开工项目23个,实际开工16个,开工率70%。
5.后续管理工作较为薄弱。调查发现部分项目工程档案资料、投资建设形成的资产使用情况资料管理不够到位。有的项目竣工后形成的档案资料分散在各业务科室,未做到集中入库存档;部分项目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登记不够及时,存在固定资产流失的风险。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建议
1.加强项目的前期论证,提升设计深度
一是加强项目计划论证。工程建设应遵循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合理设定项目建设规模和标准、科学制定建设工期,避免项目时间紧而造成建设投资损失或超概算等情况发生。二是加强工程建设主动控制意识。建设单位对已经立项的项目应做到未雨绸缪,早做计划与安排,给工程设计、招标工作等留足充裕的时间,避免因时间紧迫而简化程序。三是引入前期工作监理制度和限额设计理念。
加强前期工作阶段的投入,推进限额设计和设计监理制度,将建设项目决算造价与设计费紧密挂钩,使设计变更减少到最低程度,从而确保投资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目标的实现。四是严把清单编制关。首先在时间上应留给造价工程师合理的时间,在此基础上出台监管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对造价事务所出现的清单编制重大失误予以追究责任。
2. 围绕“质量、造价、进度”三位一体目标,提升政府工程建设水平
一是加强项目储备。通过规划策划一批项目,完成一批,做到项目建设有计划有步骤。
二是加大模拟审批,并联推进的力度。建立项目规划、立项、用地、环评、报建等行政许可的集中会审制度,制订重点工程建设优惠政策,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节约建设成本,加快建设进度。
三是建立完善工程变更审批制度。合理确定变更审批程序和分级审批权限,规范变更程序。
四是加大区统一交易平台的建设。积极与市级有关部门的衔接,扩大区交易平台的权限,完善区招标平台的工作职能。五是研究出台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规范程序和各部门的职责,提高管理建设的效率。
3.创新管理,树立全过程管理的理念
一是增强工程资料档案管理的督查和指导工作。各建设单位应提高对档案资料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区档案局应将工程档案管理的检查和培训指导工作常态化,以便从档案部门的角度对工程档案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把加强对工程档案的领导落到实处。
二是建立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和固定资产录入登记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档案资料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做到有章可循。
三是严把工程竣工验收关。加强项目的验收资料的审核,工程档案资料专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四是要建立健全项目后评估等机制。引入舆论监督、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适时开展绩效评价,对项目实施的资金效益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改进项目管理的有效措施,从而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4. 加强专业化人才和队伍的建设,推进专业化管理
积极推进专业化代建制,把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工作委托给专业的工程管理机构代建,有利于整合专业技术力量,利用专业优势,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对非经营性建设项目根据“投资、建设、监管、使用”相分离的原则,职能相近的项目,如交通道路、城市基础设施等应尽量归并到同一建设主体。强化区公建中心职能,健全高效率的专业管理机制,提高政府建设项目的专业化管理水平。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强对代建项目的指导、管理、协调;特别是以街道、乡镇为主的安置房等代建项目,应加强培训和指导。协调市属有关职能部门,提高综合验收
通过率。进一步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通过引进专业管理人才和加强培训等手段,培养一批即懂经济又懂技术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使其服务范围能满足从项目的前期论证、项目实施管理以及后期评估等一整套投资管理与控制的要求,从而实现专业化管理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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