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诺如下:
一、保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
二、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有效的相关法定证照。保持经营场所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人员健康。
三、严格索证索票制度,检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严格食品进货检查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二年。
五、绝不经销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及超过保质期的腐败变质食品。
六、严格执行食品召回制度,发现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七、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如销售出去的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我们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__
时间:_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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