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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施工合同范本

2020-02-17 来源:尚车旅游网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就项目相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5万吨改性沥青项目储存罐、设备保温

  2、项目地点:兰州市永登县苦水镇周家庄村

  二、项目内容及施工流程

  1、岩棉板(7.5cm)2层,岩棉容量80公斤/立方米,上下差2公斤;

  2、每块岩棉2道12#铁丝;

  3、岩棉外面用宽32mm×厚0.9mm镀锌钢带全罐用6道;

  4、钢带外面用0.42mm,上下差0.02mm,彩钢瓦一层;

  5、彩钢板用铆钉5mm×16mm连接,铆钉间距≤300mm

  6、彩钢板与阀门连接处、栏杆、角铁、人孔处用钢构胶密封;

  7、管道采用10mm厚岩棉管做保温层,保温层外用玻璃丝布缠绕一层,外面安装用于不低于0.42mm厚的雪花铁皮。

  三、承包范围及方式:乙方负责所有的材料费、运输费、安装费、人工费和工人的生活费及工具、脚手架、安装、拆除。

  四、开工时间与竣工时间:20xx年9月6日至20xx年9月21日

  五、项目金额:罐每平方米110元;管线平米70元;弯头以2个计1米,每米70元。

  六、施工质量要求:

  1、由甲方公司组织现场总验收及施工过程中现场检查、检验。

  2、每道工序结束后乙方必须提供现场原始记录,并经甲方代表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3、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七、测量与计算:按保温后实际面际测算

  八、付款方式:待乙方进厂完成一个罐体保温及铁皮安装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款3万元,其余按工程进度付给乙方,每10万元为一个付款阶段。工程结束后付清(除2万元质保金以外)的全部工程款,2万元质保金待设备运行12个月无质量问题后全部付清。

  九、甲方权利及义务

  1、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2、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等。

  4、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

  5、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6、按约定验收项目成果。

  十、乙方权利及义务

  1、接受甲方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数据等;

  2、交付工作成果后获得报酬。

  3、乙方应当亲自完成项目的主要工作,擅自转委托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拒付报酬并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因其技术能力或生产条件等情况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应当在情况出现的1日内通知甲方,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甲方必要的监督检验。乙方应当妥善保管施工物和甲方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

  6、在甲方单位内进行施工的,乙方应当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管理等规章制度。因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者非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时,应当向甲方提供设备施工项目技术资料和档案资料。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所有更换配件的进货价格、配件来源、配件品质等详细资料。

  十一、保险

  1、乙方必须对自己的全部设备及人员进行保险,如发生设备、人身伤亡等事故

  (甲方原因除外),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设备和人员的损害,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只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损失,未保险的甲方不予赔偿。

  十二、不可抗力

  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1、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承担修理、重作、更换、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拒绝返修、整改或返修、整改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的,本合同约定的质保金不予返还。因施工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成果,每逾期一日,应按1000元/日支付违约金。

  5、乙方擅自更换施工物的零、部件或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当按照所更换零、部件或材料的实际价值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6、其他约定: 无。

  十四、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均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3、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4、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6、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7、乙方擅自将工作任务交由第三方完成的;

  8、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9、当出现下列情况时,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a. 乙方违反安全检修(施工)管理规定进行作业(未造成后果),又不听从甲方劝阻,进行改正的时;

  b. 乙方违反安全检修(施工)管理规定进行作业并造成后果时。

  13、其他约定:无。

  14、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选择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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