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的各项措施,改善生存环境,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广泛开展以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为主要内容的“整治环境、关注健康”爱国卫生活动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落实全国和全省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防治非典型肺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在全市城乡深入开展以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普及卫生知识,降低四害密度,提高全市环境卫生总体水平,全力做好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的各项工作,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安全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城市和县城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镇标准》组织开展以环境卫生综合突击治理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工作是:
l.彻底清理整治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各种垃圾、污物、白色污染,消除死角死面,健全和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达到标准:室内窗明几净,四壁无尘,物品摆放整齐;楼道无痰迹,厕所洁净;院落路面平整,无乱堆乱放,垃圾密闭存放,日产日清。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彻底清理整治居民生活区(城中村要作为重点)环境卫生,清除街巷、院落、楼道、楼顶、小房顶、地下室通道和储藏室及街道绿化和居住小区绿地等处的杂物、垃圾,清除乱贴乱画,消灭卫生死角,健全卫生组织,落实管理措施,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达到标准:垃圾密闭存放,日产日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园林局、市城管局
3、彻底清理大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建筑施工场地、铁路两侧、公路两侧以及空闲无主地带特别是城中村等部位的积存垃圾,加大对乱倒垃圾的监督管理和处罚力度,清捡花池、绿地内废纸、塑料袋等垃圾杂物。
达到标准:石家庄市区二环路内实现无积存垃圾目标。各县(市)建成区内及铁路两侧、公路两侧无积存垃圾,环境卫生管理实现制度化、经常化。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分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园林局
4、彻底清理乱摆摊点、露天烧烤、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清除乱贴乱画、乱置招牌。对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行为坚决制止和处罚。完善交通标志设施,加强车辆、行人交通秩序管理。落实城区加强宠物管理的通告,限制养犬。
达到标准:城区大街小巷无占道经营,无乱贴乱画、乱置招牌,车辆实行定点划线停放,禁止市民带领犬类到公共场所活动。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
5、加强农贸市场、交易点卫生管理,认真做好划行规市,及时清除垃圾。
达到标准:卫生制度健全,有专人清扫保洁。垃圾密闭存放,日产日清。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工商局
6、突击清理城区内河道、沟渠两岸的垃圾、污物、白色污染,清除河道、公园水体内漂浮、淤积的垃圾污物,改善其卫生状况。
达到标准:河(渠)道、公园及周边地带整洁卫生。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各县(市)、区政府
7、集中开展食品、饮水和公共场所卫生大检查,严把病从口入关,预防和控制各种传染病发生。
达到标准:单位及从业人员证照齐全,食品、饮水和公共场所卫生达到有关法规要求。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
8、大力开展除“四害”(老鼠、苍蝇、蚊子、蟑螂)活动,清除“四害”滋生地,进行科学消杀,为进一步切断细菌病毒传播途径,有效控制“四害”与人的交叉感染,全市在6月10日前广泛开展一次除“四害”活动,特别是出现非典确诊和疑似病例的单位、居民区和农村,要进行全方位的灭鼠和灭蚊蝇,非典定点医院及发热门诊有蟑螂的要进行彻底杀灭。
同时,加强对有害生物防制机构(PCO)的管理,规范消杀服务市场秩序,对不办理资质认证、不按规定用药的按有关法规从重处罚。
达到标准:“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爱卫办
9、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广场等窗口单位以及商场、影剧院、医院、金融电信营业厅、网吧等公共场所,要在治理室内外环境的基础上,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卫生管理人员,对违反有关法规规章在公共场所吸烟、随地吐痰、乱扔脏物等行为进行处罚。
达到标准:室内窗明几净,四壁无尘,地面无痰迹,物品摆放整齐;院落路面平整,无乱堆乱放;无随地吐痰,厕所洁净;垃圾密闭存放,日产日清。
责任单位:省民航局、分局、市交通局、市园林局、市爱卫办、市城管局
10、组织力量突击清理和查处超标排放“三废”的企业和尾气不达标的机动车辆,加大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
达到标准:“三废”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11、切实做好医疗废弃物特别是非典垃圾的全过程管理。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卫生、建设、环保等部门的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医院特别是非典定点医院排放的医疗废水和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排查医疗环境监管存在的死角和隐患,坚决杜绝非典防范时期出现医疗环境污染问题。
达到标准:医疗废弃物按有关规定密闭存放、及时清运和无害化处理。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乡镇、农村要按照《xx省卫生县城标准》和xx市卫生村标准》的要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重点是:
1、要利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防治非典工作,切实把创建卫生村镇工作开展起来,组织群众彻底清除村内外道路两旁的垃圾,改变垃圾乱倒、粪土乱堆、马路乱占、柴草乱垛、牲畜乱跑的状况,各村要逐步建立一套卫生管理制度、组织一支保洁队伍、有一部垃圾清运车、设一个垃圾填埋场(有条件的村镇要做好填埋场地的防渗处理)做到垃圾集中处置,及时填埋。
达到标准:镇容镇貌、村容村貌整洁,无“五乱”现象。每个村至少建成一条文明卫生示范街。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教育引导村民大搞室内外卫生,改善院落、厕所环境。
达到标准:做到门窗、四壁、天棚、地面、家具、炊具、用具、床被整洁,室内空气新鲜。垃圾按时定点倾倒。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3月20日———23日,制定方案,宣传发动,营造声势。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攻势,宣传环境卫生治理、除“四害”与预防各种传染病,特别是防治非典型肺炎的特殊意义。各县(市)区要公开一部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脏乱差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分类,交有关部门解决办理。
第二阶段:3月24日———6月15日,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落实明确的各项任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考核、评比,召开阶段协调会、调度会,真正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存在其他突出问题的单位,要给予行政处罚,严重的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第三阶段:4月16日———6月20日,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进行自查和总结,市爱卫会将对各县(市)区进行抽查,对全市活动月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保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月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爱卫机构不健全的县(市)区,要健全组织,配备适合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各级爱卫办要充分发挥协调、督导职能,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及时研究和解决活动月中遇到的问题。
(二)按照“以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县(市)区基层组织的作用,使“整治环境,关注健康”爱国卫生活动月的各项任务,层层分解到各办事处、乡镇、居委会、村委会。各部门要将本部门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保证做到责任清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
(三)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全民参与。
各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营造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社会氛围,广泛宣传、引导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人人动手,改造环境,抛弃不卫生的陋习,选择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逐步增强卫生意识。
开展防治非典等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使防治知识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建“活动月”报道组,专题跟踪采访,加大新闻监督力度,该曝光的一定曝光,表扬先进,批评落后。
(四)加大行政执法和督查力度,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市爱卫、城管、卫生、建设、园林、公安、工商、环保等有关部门要组建执法队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在防治非典和活动月期间,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从严、从快、从重处罚。要结合本行业特点,对活动月进行日常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
各县(市)区、各部门活动信息,要及时报送市爱卫办
在第二阶段结束前各县(市)区要进行评比,评出2个先进街道办事处(乡)和1个落后街道办事处(乡)5个先进单位和2个落后单位,结果于6月18日前报市爱卫办。活动期间,市爱卫会将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活动月结束后,市爱卫会在综合有关部门意见后,评出3个先进县(市)1个先进区及1个落后单位,评比结果进行通报,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对存在问题较多、不认真整改的单位,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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