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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和承租方是什么意思呢?

2023-02-15 来源:尚车旅游网

在租赁合同中,承担交付义务的是出租方,承担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或给付一定金钱的为承租方。一般来讲,出租方就是出租物品的人,承租方就是支付租金取得租赁物的人。

一、租赁合同是指什么?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出租人对租赁物的合法性和使用属性负责,租赁物必须是其所有或者具有合法使用权并可以转租的权利。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使用租赁物,不得故意损坏租赁物,但合理的磨损、损失和折旧损失由出租人承担。

二、房屋租赁备案有什么影响?

有约定的从约定,如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出租合同生效条件的,则出租合同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生效,但是即使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的。对方已经接受的,则合同亦生效。如出租方将租赁房屋已经交付给承租方,承租方已经收房的,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承租方接受的等情形。

三、房屋租赁备案对房东来说有什么影响?

1、有约定的从约定,如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出租合同生效条件的,则出租合同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生效,但是即使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的,对方已经接受的,则合同亦生效。如出租方将租赁房屋已经交付给承租方,承租方已经收房的,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承租方接受的等情形。

2、合同无约定的,则合同是否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与合同生效无必然联系。如合同无特别约定生效条件,则根据合同的法的相关规定,合同自承租方出租方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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