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的刑法量刑依据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对于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可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分析
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刑法量刑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拓展延伸
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的法定刑是多少?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202条规定,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是一项严重的犯罪行为,其法定刑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一般情况下,如果虚假信息对市场产生严重影响,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面临较重的刑罚,如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判例,一般情况下,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意、犯罪手段、犯罪后果等因素,对其进行量刑。因此,具体的法定刑会因案情不同而有所差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裁决。
结语
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是一项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证券法》和《刑法》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一旦被定罪,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的刑罚。具体的法定刑将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包括虚假信息对市场的影响以及造成的社会后果等因素。因此,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将会依法严惩,以维护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三节 禁止的交易行为 第五十五条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
(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
(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六)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
(七)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
(八)操纵证券市场的其他手段。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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