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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工人下班后摔伤,老板有责任吗

2022-01-03 来源:尚车旅游网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在工作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工作受伤,或在工作职责履行过程中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或患有职业病,或在工作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失踪,或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等情况,则应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或职业病证明。

法律分析

自己摔伤的话单位是没有责任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扩展资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拓展延伸

工地工人下班后摔伤,老板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工地工人在工作期间受到意外伤害,雇主通常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然而,在工人下班后摔伤的情况下,责任的界定可能更为复杂。要确定老板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工地是否提供了安全保障措施、工人是否遵守了相关安全规定等。如果工地工人下班后摔伤是由于工地的安全疏忽或违规行为导致的,那么老板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如果工人摔伤与工作无关或是由工人自身的过失造成的,那么老板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具体情况需要综合考虑,建议工人与老板协商或咨询专业律师以确定责任和赔偿问题。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自己摔伤的话单位通常没有责任。工伤认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事故伤害、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等。工人下班后摔伤的责任界定较为复杂,需考虑工地安全措施和工人遵守规定等因素。建议工人与老板协商或咨询专业律师,以确定责任和赔偿问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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