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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哪些证据

2022-01-17 来源:尚车旅游网

法律分析:提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有: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

2、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3、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4、医疗部门出具的陪护证明,转院证明、病休证明。

5、单位出具的垫付医疗费用证明、误工损失(受害人工资、奖金、误工天数、固定补贴)证明。

6、就医交通费用单据。

7、如要求伤残赔偿,需提伤残鉴定及赔偿数额依据,可以在起诉后由法院委托鉴定。

一、醉驾追尾事故怎么赔偿

一般的醉驾追尾赔偿处理流程是:调解再诉讼,其中,调解是经相关部门的调解,诉讼是如果当事人没有达成协议,调解书生效却没有履行责任的,当事人提起的民事诉讼。

起诉的流程是向法院立案庭呈交有关诉状,然后是立案审查,然后如果符合立案的条件,再通知交费,然后立案

,如果是不符合的,则是驳回起诉,对裁定不服可以提出上诉,然后案件受理,等待开庭即可,开庭的时间和地点还有承办人等等会提前三天公告,

尽量准备多的,包括时间地点人证物证等具体证据,正规医院就诊证明,医院的诊断证明,药单,病历以及各种包括挂号,检查,治疗,药品,住院等的费用收据,以及医院出具的各种包括转院、病休、陪护在内的证明,单位的垫付的这个医疗费用的各种证明,以及误工造成的各种损失证明,包括工资、奖金、误工损失、各种补贴等,还有就医造成的各种交通费用的收据,若是索取伤残的赔偿,还得出具伤残的鉴定书和赔偿金的根据

,还要被损害的财产所有权的有效证明,

被损害的这个财产的名称、数量、规格、品质程度、现有的价值等等,还有被损害的这个财产的毁损的一个程度等证据,还有交管部门的这个责任认定

,还有这个肇事司机是不是职务行为的证明,还有这个车辆的行车还有这个运营执照以及这个司机的这个驾驶执照,以及这个被损害的车辆的一个保险的证明,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通常都是要负全责,详细的责任以交警出示的这个责任认定书为最标准。

二、车险中医疗事故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

车险中医疗事故责任赔偿标准是需要根据不同项目来进行判断。医疗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医疗费的计算主要是以“必须”为其标准。

2、所谓必须,解释上应当以合理支付为必要。受害人在什么情况下花费的医疗费构成合理,为事实问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加以确定。例如,交通事故受害人擅自住院、转院、自购药品、超过医疗通知的出院日期而拒不出院、擅自在指定医院以外多处就医、治疗非交通事故损伤或疾病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便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医疗费范畴内。医疗费支出的凭据,应为县级以上直属医院的医疗收费单据,在没有这样医院的地区,如需紧急抢救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者治疗轻微创伤,也可以是其他医疗单位的医疗收费单据。

3、交通事故结案后,如果受害人的身体尚待康复而需要进行继续治疗的,致害人还应当根据确需治疗的实际情况赔偿必需的费用。其程度的确定主要由医院的医生来证明,应有相关医生出具相关的证明。根据医院诊疗的一般情况,医疗费主要由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几项费用构成。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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