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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精神疾病患者能否起诉离婚?

2021-05-30 来源:尚车旅游网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或撤销婚姻时,若配偶在结婚登记前故意隐瞒患有精神疾病,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配偶患有精神疾病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申请。另外,若婚姻刚登记完,因胁迫结婚或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且没有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也可以申请撤销婚姻。而一方婚前患有哮喘病则不会判无效婚姻。

法律分析

依据配偶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况,可以申请离婚诉讼。另外,如果配偶在结婚登记前故意隐瞒患有精神疾病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配偶患有精神疾病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申请。

一、婚姻刚登记完能撤销吗

婚姻刚登记完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因胁迫结婚的或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没有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可以申请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一方婚前患有哮喘病可以判无效婚姻吗

一方婚前患有哮喘病不会判无效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有以下情形: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拓展延伸

可撤销的婚姻应当在多长时间内撤销

如果可撤销婚姻的形成事由是当事人受胁迫结婚,则其应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则其应自恢复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另外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但是没有在登记结婚前如实告知配偶的,其配偶可自知道或者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结语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或知道或应当知道配偶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离婚诉讼或撤销婚姻。同时,如果配偶在结婚登记前故意隐瞒患有精神疾病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配偶患有精神疾病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婚姻刚登记完也可以办理离婚登记,但因胁迫结婚或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情况需要满足相应条件才能申请撤销婚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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