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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2020-02-11 来源:尚车旅游网

离婚诉讼纠纷案件需要的证据:

(一)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二)请求支持子女由自己抚养的证据;

(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一、第二次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第二次离婚起诉书的内容:

1、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

2、说明离婚的事实和原因,要有具体的法律原因,如果是第三方介入造成的离婚案件,起诉人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地址;

3、离婚诉讼请求部分要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如何承担子女抚养费,如何处置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法庭上怎么说能赢

需要看实际情况。如果想要尽快解除婚姻关系的,重点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平时生活中也要注意相关证据的收集与保存,比如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对方存在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的证据,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等。如果矛盾主要围绕财产分割,应当重点收集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的证据、对方隐匿、转移财产的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是想争夺子女抚养权的,则应证明自己抚养子女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比如证明自己的经济能力,平时照顾子女较多,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等。所以在平时生活中,就要及时保存证据。

三、离婚了孩子抚养权会怎么判

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判决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2、已满两周岁的孩子,可由父母商议决定;

3、已满八周岁的孩子,应当遵从其真实意愿。

离婚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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