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税收管辖权是根据属人原则确立的管辖权,是指一国对其本国居民在世界范围内的所得进行征税的权力。居民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有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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