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征工本费。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中说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主要包括6种情况:未满16周岁申领;年满16周岁申领;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申领;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申领;华侨回国定居申领;首次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上六类人员办理身份证,不再收取工本费。对于4月1日至8日已经收取符合免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工本费的居民,相关工作人员会在第一时间通知到自己所在的办理地点领取已被收取的工本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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