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没有结婚证的离婚程序要依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是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的,也就无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曾经办理了结婚登记的,离婚需要向补办结婚证,再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或者与对方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