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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宿舍工人突然离世,家属如何寻求赔偿?

2022-12-08 来源:尚车旅游网

宿舍猝死不被认定为工伤,但根据劳动保险基金规定,可获得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金额与死者工资有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伤、履行工作职责受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工作外出期间受伤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上下班途中受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法律分析

宿舍猝死不能认定是工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二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工地宿舍工人突然离世,家属如何维权?

当工地宿舍工人突然离世时,家属面临着巨大的悲痛和经济困境。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家属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首先,家属应立即报警并通知相关部门,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处理。其次,家属应与雇主或工地管理方联系,了解工人保险和赔偿政策,确保自己获得应有的赔偿。同时,家属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提起民事诉讼或索赔申请。此外,家属还可以联合其他受害家属,组成维权团队,共同争取公正的赔偿。维权过程中,家属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工资单等,以便证明损失和索赔的合理性。通过坚定的维权行动,家属有望获得合理的赔偿,以缓解经济和精神上的压力。

结语

家属在工地宿舍工人突然离世时,面临悲痛和经济困境。为维护权益,家属可采取以下措施:报警并通知相关部门,确保事故妥善处理;了解工人保险和赔偿政策,与雇主或工地管理方联系,确保获得应有赔偿;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起民事诉讼或索赔申请;联合其他受害家属,组成维权团队,争取公正赔偿;保留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工资单等,证明损失和索赔的合理性。坚定的维权行动有望获得合理赔偿,缓解经济和精神压力。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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