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下水管漏水责任:楼上漏水需查明责任,非人为需开发商负责,质保期内责任在开发商,超过质保期需具体分析个人或公共责任。下水道反水责任:物业公司需按合同维修公共设施,若窨井下水管堵塞导致反水,物业应负责。若一楼改装导致反冲,一楼业主负主要责任。
法律分析
一、楼上下水管漏水谁负责,如何承担责任
住小区的业主,如果发生楼上漏水的现象,不但会造成损失,也会影响到楼下的居住
发生楼上漏水,首先应明确状态。
一是要证明不是自己人为的去损坏的,如果是人为的,那就由自己负责;
二是在查明造成楼上漏水属于邻居的责任。如果对楼下有造成损伤,楼上住户也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为了弄清情况,受损业主可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漏水原因及应如何修补作出鉴定。
三是要看房子还是不是在质保期内,因为一般新购房子的防水质保为5年,管道质保为2年。如果房子漏水即非人为,又还在质保期内,开发商就得担起相应的责任。当然,如果超过了质保期。那么由漏水所在的区域是个人部分还是公共部分来具体分析。
二、下水道反水谁来承担责任
根据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既然熊女士支付了相关的物业费用,那么物业公司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对小区公共设施进行维修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找任何理由推脱。本案中,如果熊女士家下水道反水是由于楼外窨井下水管的主管道堵塞,因其属于小区公共设施,物业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维护和管理,业主有权利向物业追责。
另外,如果确实是一楼业主擅自改装自家下水管道,导致二楼熊女士家的下水管道经常出现反冲现象,那一楼业主应对此负主要责任。
结语
在解决楼上下水管漏水和下水道反水的责任问题时,需要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对于楼上漏水,应先确定是否为人为损坏,若是则责任由自己承担;若是邻居的责任造成楼上漏水并对楼下造成损伤,则楼上住户应负赔偿责任。受损业主可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鉴定漏水原因和修补方法。若房子仍在质保期内,开发商需承担责任;若超过质保期,则需具体分析漏水区域为个人部分还是公共部分。对于下水道反水,物业公司应按合同约定维修小区公共设施,业主有权追责。若是一楼业主擅自改装导致反冲现象,则一楼业主应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五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
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已经修建或者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维护管理,使其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人民防空经费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
中央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列入中央预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列入地方各级预算。
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负担人民防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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