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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告知擅自更改合同能否要求解除合同?

2021-08-10 来源:尚车旅游网

一方擅自更改合同的行为,不发生效力,对方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除非符合解除合同的法律要件。

一、什么是无效合同?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1、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二、离婚协议房子归孩子没过户能卖吗?

离婚协议的房子归孩子,但没办理过户登记的,一般情况下不能卖,除非发生第三人善意取得的情形。房屋的所有权,以过户登记为生效要件,在房子没有过户的情形下,一方如私自出售房产,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三、单方终止合同叫什么约

属于违约。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一方认为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并不当然解除,该当事人可以不与对方协商,通过通知方式解除合同,将解除合同的主张通知对方当事人,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该合同解除。因此通知应作为解除合同的生效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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