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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如何办理宅基地申请

2021-04-06 来源:尚车旅游网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程序及条件。农村村民需向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交申请,经初审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乡(镇)国土所派员实地审查,符合要求后上报县(市)国土资源局批准。批准后,村民公布结果,确定位置后方可建设。建成后,乡(镇)国土所检查并颁发使用权证。申请条件包括成员身份、基础建设搬迁、破旧翻建、分家建房、地质隐患、迁入无住房,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法律分析

一、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农村村民欲建住宅,需向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需说明用地原因和理由,并填写《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

(二)初审。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对用地户的申请,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初步审查,并在村务公开栏向村民公布无意见后,在《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相应栏内加注意见、签名盖章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由国土所受理)。

(三)审核。根据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乡(镇)国土所派员,第一次到现场,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等。确认符合要求的,乡(镇)国土所提交乡(镇)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同意后,以乡(镇)人民政府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县(市)国土资源局。

(四)批准。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对乡(镇)国土所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上报的宅基地审批请示文件、《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和花名册等文字材料严格审查并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下发批准文件。

(五)定位。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在接到宅基地批准文件后,要将批准结果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布,接受村民监督;乡(镇)国土所派员,第二次到现场,发放《村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实地勘查丈量,按批准的四至给宅基地放线,确定位置后,用户方可施工建设。

(六)颁证。村民住宅建成后,乡(镇)国土所派员,第三次到现场,实地检查,看用地户是否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宅基地,按法定程序登记确权,颁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二、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因基础建设和村镇建设规划用地搬迁、拆迁、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三)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小于法定面积、需翻建、扩建的。

(四)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家另行建房的。

(五)因原宅基地存在地质滑坡、泥石流隐患的。

(六)经批准,户口由外地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而无住房的。

(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结语

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审批程序相对复杂,需要经过申请、初审、审核、批准、定位和颁证等多个环节。申请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等。同时,每户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村民委员会和乡(镇)国土所的审核和批准,并最终颁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这些程序和条件的规定,旨在保障农村宅基地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对已经沙化的土地进行集中治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投入的资金和劳力,可以折算为治理项目的股份、资本金,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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