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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里的赔偿金是指什么?

2024-04-30 来源:尚车旅游网

劳动合同中的赔偿金指因一方过错而支付的金钱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及时订立书面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解除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根据工龄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疾病、不能胜任工作以及合同无法履行等。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是不同概念,赔偿金通常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劳动者也可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里的赔偿金是指什么?

劳动合同里的赔偿金是指因为其中一方存在着过错,所以需要支付的赔偿金。

1、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什么情况之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是涉及到劳动合同的解除,那么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是属于不同的概念,这一点是需要予以区别对待的,通常情况之下赔偿金大概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当然了,如果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之下,劳动者也可以主张双倍的工资赔偿。

结语

劳动合同中的赔偿金是指因一方存在过错而需要支付的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则应支付劳动者每月二倍工资。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劳动者还有可能获得经济补偿金。需要注意的是,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是不同的概念,赔偿金通常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若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劳动者也可主张双倍工资赔偿。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集体协商机制】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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