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消除,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若双方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和期限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双方离婚时,应当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孩子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是否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完全取决于您是否有在离婚后抚养孩子的意愿。
但是,争取了孩子的抚养权也并不一定就会得到法官的支持,法官会根据多个因素综合判断孩子由哪一方抚养更有利于未成年子女。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会消除,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抚养问题,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尊重已满八周岁子女的真实意愿也是重要的。争取抚养权并不保证法官的支持,法官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来判断哪方抚养更有利于子女。因此,在离婚后,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以确保子女的最佳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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