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伤证去医院看病还是应该按照平常的规定进行。工伤证只是证明了受到了工伤之后得得鉴定后的一个凭证,是不能够在医院起到优惠或者是针对性的作用的,只能按照医院已有的规定和其他病人一样挂号,也可以挂职业病的专科号。如果是工伤复发则要向社保局提出工伤复发的申请,在审批之后社保局将会指定特定的医院让去进行免费医治或者康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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