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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低收入家庭认定规定

2022-11-17 来源:尚车旅游网

法律分析:

贫困人员分包含特困人员、无劳动能力人员、无生活来源人员、无履行义务能力人员等,不同类型有不同的认定标准和条件。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具有贵阳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因征地、移民等原因农转非家庭除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实际人均月收入等于或低于贵阳市各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的城市居民家庭。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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