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作为企业的投资者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保持诚实信任、按期缴纳所认缴的资本、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擅自抽回出资额或抽逃出资、有追加出资额的义务、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以及其他法定义务。
法律分析
股东作为企业的投资者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哪些方面呢?总的来说,公司股东应当承担以下七项责任:首先,股东应当对公司及其他股东保持诚实信任;其次,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缴纳所认缴的资本,这是股东的最主要义务。在公司注册时,股东会选择认缴出资额,并在注册后的一定年限内缴足注册资本。第三,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在公司注册后,股东不得擅自抽回出资额或抽逃出资;第五,股东有追加出资额的义务,同时也有出资额填补义务。如果股东的出资额低于公司评定额,就需要进行填补出资的义务;第六,股东应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最后,股东还有其他法定义务。
结语
股东作为企业的投资者,除了享有股权外,还应当承担一系列责任。首先,股东应当对公司及其他股东保持诚实信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其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缴纳所认缴的资本,这是股东的最主要义务。第三,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擅自抽回出资额或抽逃出资。第四,股东有追加出资额的义务,同时也有出资额填补义务。如果股东的出资额低于公司评定额,就需要进行填补出资的义务。第五,股东应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最后,股东还有其他法定义务。只有遵守以上七项责任,才能真正成为一个负责任的股东,促进企业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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