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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应该如何分类

2024-02-29 来源:尚车旅游网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劳动争议包括因企业开除辞退和职工离职发生的争议,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争议等。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什么是劳动争议解决劳动争议应遵循哪些原则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解决劳动争议应遵循下列原则:

1.调解原则。调解委员会应认真负责地做好调解工作,使争议调解解决;

2.及时处理原则;

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4.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劳动合同期限如何分类

劳动合同期限分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如何避免劳动争议,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有下列解决途径:

1.协商。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发生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解决。

3.仲裁。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县(区)市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受理的劳动争议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时效问题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5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前款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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